今年5月29日,牟定县收到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件,反映“牟定县兴和社区西三小组村民龚某某在自留地上建盖大棚养殖肉兔,喂养和清扫兔舍时间在22时以后,养殖异味、污水和噪音影响附近居民”。牟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联合工作组,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到现场开展调查核实。联合工作组多次与当事人协商,劝导其消除噪声、异味污染。6月3日,龚某某停止在自留地的养殖活动,清空存栏肉兔,清运大棚内粪污,使用生石灰消毒,消除异味、噪声扰民情况。问题整改完成后,牟定县及时公开问题整改情况,并开展了群众满意度调查,以群众看得见、可触及、能感知的方式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与监督权,以此提高群众对整改的满意度。
下一步,牟定县将持续把民之所忧、民之所盼摆在首要位置,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用心办实事、倾情解民忧,从细微处着手,从细节做起,聚焦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筑牢美丽牟定幸福基底,以高品质生态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