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8日,楚雄市接到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反映刘某在居民小组自建房养殖牲畜异味扰民的问题。
接到举报件当天,楚雄市迅速行动,第一时间现场调查核实情况,明确牵头整改单位、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城管、生态环境、属地乡镇党委政府根据职能职责扎实抓好整改措施落实。牵头单位在核实问题的基础上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经过多次做工作,养殖户于2024年5月19日将5头生猪和1只羊出售。5月20日,楚雄市监督指导养殖户对养殖场所开展彻底清理消毒。5月21日至22日,楚雄市再次组织开展复查,刘某已连续多日对养殖场所进行消毒,消除异味。
楚雄市结合举报件反映的问题,举一反三,对城中村违规养殖影响他人的行为进行排查整治,持续加强日常监管,防止问题反弹。2024年5月20日、22日,举报件办理工作人员走访周边群众,开展整改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100%。同时,把整改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