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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楚雄州动员会在楚雄召开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2日 15:31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云南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楚雄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6月12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在楚雄召开,督察组组长杨杰、副组长孙凤智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楚雄州委书记刘勇作了进驻动员部署,楚雄州委副书记、州长张文旺主持动员会。

杨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制度安排和重大改革举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是省委、省政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以看得见的成效取信于民,全力助推美丽云南建设。

杨杰强调,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必须坚持严的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督察将重点关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落实情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国家和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情况等。

刘勇表示,这次云南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楚雄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对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力督促、指导和推动,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楚雄州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高度关心、重视和支持。楚雄州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极高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意义,全力支持配合保障好,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圆满顺利。以生态环保督察为契机,进一步扛牢压实各项责任,坚决全面彻底整改问题,打好“利当前、惠长远”的生态环境保护持久战,奋力推动全州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会上,孙凤智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精准科学依法督察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云南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楚雄州有关领导同志等参加会议。

根据安排,云南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5天。进驻期间(2023年6月12日—6月26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878—3015169,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楚雄州A322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云南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楚雄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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