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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依法注销排污许可证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4日 17:36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排污单位依法终止的,“核发环保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

现对云南奕标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码:915323317098071513001P,行业类别为水泥制造,有效期2020-11-06至2025-11-05)予以注销,原排污许可证自动作废,相关信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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