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是楚雄州环境保护税的首个征收期。截至当日下午17时30分,全州十县市地税局已完成164户环境保护税首次征收开票工作,共征收税款108.57万元,标志着环境保护税在楚雄州顺利开征,同时也验证了基础信息采集的真实性、准确性。环境保护税首次征收成功,为今后环境保护税征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确保环境保护税的顺利开征,全州地税系统在州、县市两级环保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精心部署,开启了“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境保护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提出了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一二三四五”工作方法,一是统一一个认识:小税种大重任;二是填好两张表:基础信息表和纳税申报表;三是做好三个服务:大厅窗口服务、电子税务局服务和网络申报服务;四是落实四项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系人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舆情监控制度;五是统筹兼顾好五个方面:经济长远发展和企业税收负担;原排污费缴费户与税法规定纳税户的税源管户衔接;区分征税与免税介限;办理排污许可与实际排污清分;环境保护监测数控与物料衡算和产排污系数法确定计税依据相结合。
环境保护税征收承载了助力保护改善环境的重要功能,也承载了满足人民对“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好期待。环境保护税的根本目的在于“环境保护”、而“税”只是手段,通过税收杠杆、引导企业既算经济账,也算环境保护账,鼓励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利用节能、环境保护和低碳技术走清洁生产的道路。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田侯珍 何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