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大姚县人民政府开展2024年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督查。
此次专项督查采取实地督查和书面督查的方式进行,县人民政府派出5个工作督查组,分片区推进,以发现环境问题、推动问题解决为目标,重点对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以及各类上级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重要排污企业污染防治情况及重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城乡“两污”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矿山开发行业环境保护和安全防范、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八个方面工作进行督查,总体督查情况以通报形式进行交办。
2024年以来,全县开展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3次,交办问题19个,完成整改14个,持续推进5个。通过开展排查整治,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