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4日,为公平、公开的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遴选工作,根据《云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有关规定,省生态环境厅将拟提请省人民政府同意命名的2023年度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楚雄市榜上有名。
2023年7月21日,经省级预审及公示,省生态环境厅同意推荐楚雄市申报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8月28日,经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审查,同意推荐楚雄市申报创建2023年度云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0月9日,通过省生态环境厅一审,11月4日,通过省级专家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