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下午,《牟定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通过了省级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评审。
评审会上,专家组听取了牟定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情况和规划编制情况、建设指标及相关内容的汇报后,经过认真审查和讨论,一致认为《规划》立足牟定实际,思路清晰、编制规范,内容全面,数据详实,提出的规划目标、规划任务、重点项目基本合理,具有可行性,符合生态环境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和《云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等相关要求,同意《牟定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5年)》通过评审,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省生态环境厅生态文明建设处处长莫绍周强调,牟定县生态本底好,生态资源较好,创建优势明显,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各项重点任务,持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要立足牟定优势,突出规划的前瞻性和特色性,明确远期目标、扎实推进规划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总结牟定县在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绿美乡村建设等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取得的成果,提炼牟定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模式;要进一步梳理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推动牟定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迈上更高的台阶。
牟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毕元伟代表县政府表态。一是尽快修改完善规划文本。针对各位领导和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将要求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员单位迅速提供相关资料,查漏补缺,充实内容,以便编制方进一步核准相关数据、进一步充实、完善文本内容,使文本更贴进我县实际,形成我县特色,做到定位精准、内容全面、目标精准、数据统一、规划专业、逻辑清晰,争取早日实现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目标。二是尽快提请县级批复。正式文本形成后,牵头部门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要尽快将规划文本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或县人民政府研究,形成批复意见。三是尽快落实重点工作任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涵盖社会发展各领域,范围广、内容多、要求高,在完成10项重点任务的同时,要做好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并顺利通过省级和国家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