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财政厅联合公布了2021年度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结果,双柏县获“一般变好”等次,综合排名位居129 个考核县(市、区)中的第2位,为2015年参加考核工作至今首次获得该等次。
近年来,双柏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精准定位,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深入实施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多措并举,有力推动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改善,于2021年获得了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荣誉称号。
一、健全长效机制,生态文明共识持续凝聚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近年来,双柏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责任,成立了党政同责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考核工作要求逐年度制定实施方案,对责任进行分解、细化、量化,并要求职能部门对相关工作逐项逐条逐款定人、定位、定岗、定时,确保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形成环境保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落实资金保障。不断加大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投入力度,实施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2021年双柏县重点加大中小河流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森林生态保护恢复天保工程、森林生态保护退耕还林等的投入力度,投资3319万元用于环境污染治理,投资14024万元,用于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带动了区域经济联动发展。
二、坚持分类施策,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一是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结合美丽乡村、美丽河湖建设,积极争取实施坡耕地综合治理、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河湖岸线复绿,生态修复等项目;加大水系绿化,对县城查姆湖、东兴湖、虎湖开展绿化美化工程;强化项目施工管理,对道路建设等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加大林政资源管理力度,对各类焚烧、乱砍滥伐等破坏生态和绿化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较好地维护了双柏的生态安全。通过多年来的努力,高达77.56%的森林覆盖率和78.22%的林草覆盖率,使双柏县享有“滇中绿海明珠”的美誉。
二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以“林长制”为抓手,严格控制林、草、湿地等生态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确保森林面积、湿地、草地面积总量不减;不断完善监测体系,科学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当前,双柏县境内,绿孔雀种群数量已由2015年的56只增加到2021年的44群267只,占全国种群数量的一半,是全世界现今种群数量最集中、保护最完好、亚洲最大的绿孔雀栖息地。通过系列举措,双柏县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达到95%以上。
三是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双柏县坚持“生态立县·绿色崛起”发展战略,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域保护,通过全县上下三年来的不断努力,于2021年成功创建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并于2022年启动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于2022年12月12日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公示待命名,为双柏县着力打造“养生福地·生态双柏”品牌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强化源头管控,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一是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通过加强大气污染物综合整治,开展柴油货车、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餐饮油烟控制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全县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显著,2021年以来,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100%。
二是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全县水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2021年以来,双柏县2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2个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
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以农用地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有效管控为重点,加强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环境监管;有序推进项目土壤污染环境风险评价,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医疗废物处置实现全县乡镇全覆盖;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持续稳定。
四是持续深化噪声监管。完成双柏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编制《楚雄州双柏县声功能区划分报告(2019-2029)》,为噪声执法管理、环境质量评价、建设项目审批等提供了规范依据。2021年以来,县城声功能区达标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