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楚雄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绍文率州人大法制委、州水务局、州司法局相关领导到双柏县开展《楚雄彝族自治州河湖岸线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实地查看双柏县天然河流保护管理情况。
李绍文一行首先前往三江口实地调研绿汁江、礼社江天然河流保护管理情况,随后,抵达县城查姆广场,调研查姆湖河湖长制工作及水生态修复治理情况。
调研组每到一处认真听取部门负责人、镇村两级河长的情况介绍,详细询问、了解河湖长制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调研现场征求了双柏县对《楚雄彝族自治州河湖岸线保护管理条例》 (草案)的意见建议。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现场询问等方式,调研组一致认为,双柏县河湖长制工作领导重视、落实有力、成效明显,要持之以恒、持续发力,保持连续五年考核优秀的好成绩,让河湖长制工作继续走在全州前列。
最后,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绍文对下步双柏县河湖保护管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河湖保护治理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为指导。“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赋予了新时期治水的新内涵、新要求、新任务,是做好新时代水利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同样也是做好河湖保护治理工作的根本遵循。
二是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发展中保护的原则,坚持生态优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原则,河湖保护治理应以“幸福河”“幸福湖”建设为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提高流域区域“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水平,提升当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是河(湖)长制重在落实河湖管护责任,以河(湖)长制为平台强化部门联动,在河湖管理保护上形成上下同心、左右合力的良好氛围。
双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尹久斌,县人大常委会法监工委、县水务局、县司法局相关领导参与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