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坚决守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荣誉,统筹谋划楚雄州及10县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为美丽中国建设云南篇章贡献楚雄力量,楚雄州人民政府于2025年2月19日印发实施《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0年)》。
《规划》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弘扬文化、全民参与,深化改革、统筹推进”为原则,以把楚雄建设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先行示范区”“美丽中国建设云南实践先行示范区”“滇中独具特色的绿色低碳高品质生活宜居地”为目标,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助推美丽楚雄建设。
《规划》共设置九个章节,即准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形势、开启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巩固提升新阶段、压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加快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传承弘扬特色生态文化、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序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全面分析楚雄州生态环境现状、发展趋势和压力,准确研判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规划目标、主要任务与措施、重点工程等符合实际。
《规划》是楚雄州上一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的延续,对于楚雄州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云南实践楚雄行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有助于高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为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贡献楚雄力量;有利于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美丽楚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