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生态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风险管控,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两会”、春节和COP15第二阶段期间,全州生态环境风险可控、生态环境安全,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印发《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全州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并组织四个帮扶组,对十县市排查情况进行抽查、督查,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2022年1月19日、20日、24日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曹波率第一帮扶组调研检查楚雄市、永仁县生态环境隐患排查工作。
1月20日、25日
党组成员、副局长黄丕刚率第二帮扶组人员到永仁、牟定县、南华县督导检查生态环境隐患排查工作。
1月20日、21日
第三帮扶组到大姚县、楚雄市现场检查生态环境隐患排查工作。
1月19日、20日
第四帮扶组同志到禄丰市督导检查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据了解,各县市也在积极全面有序开展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中。
局长曹波在调研检查中指出:
要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危废管理、污水处理等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生态环境管理,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压实责任,加大巡查力度和常态化日常监管。
相关企业要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与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严格落实生态环保“三必管”要求,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平稳、有序、可控。
生态环境部门和企业都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对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反应、迅速处置、及时上报。
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意识,增强责任担当,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出色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截至发稿时,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督导、检查、帮扶十县市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仍在持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