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培训会上,李律师从编撰《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解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的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民法典囊括了从个人衣食住行到生老病死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方方面面。
生态环境部门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骨干力量,其法治理念的强弱、用法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其依法治理、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只有深刻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重点问题,切实提高学法本领,着力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深学透民法典、守法用法做表率,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李忠培律师针对生态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工作特点,特别阐述了《民法典》坚持的“绿色原则”,他说:“民法典共有1200多个条文,在开篇就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意味着为民事活动规定了普遍限制。绿色原则对民事主体通过行动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起到了引导、鼓励的作用。民事主体应遵循该条款规定,在各类民事活动中履行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绿色原则对企业也具有约束性,他举例道:“企业在进行投资、并购等交易活动时,应关注对目标项目资源、能源、环境相关的尽职调查,推动绿色投资,避免投资高能耗、高污染、高违规风险的项目。绿色原则落实到侵权责任中,体现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专章规定。民法典增加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并明确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规则”。这对环保部门做好未来环境保护工作,将产生积极推动作用。总而言之,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人民权利的法律民法宝典,其中鲜明的生态环保色彩更折射出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向往,浸润着新时代的先进价值理念。
以此次培训,更督促大家要认真学习贯彻《民法典》,以良法推动善治,用法治文明推动生态文明,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作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者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者,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切实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殷切期盼和需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