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云环通〔2018〕21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云厅字﹝2018﹞24号)及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州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精神,进一步持续加强我州各三级站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促进各站内部质量控制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2019年楚雄州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按照楚雄州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质量控制工作计划,州环境监测站于11月初组织全州10县市环境监测站开展了水中化学需氧量项目的质量控制考核工作。目前,各县市环境监测站考核工作已基本完成,待结果上报并经统计分析后,州环境监测站将对各站考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