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报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报告及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分析报告的通知》(楚污普〔2019〕21号)及《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报告及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分析报告的通知》(云污普〔2019〕28号)文件精神,姚安县污普办高度重视,落实、安排人员撰写总结及数据报告并及时上报。
姚安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于2017年底开始,2017—2018年为普查前期准备阶段,本阶段所做的工作主要是安排普查专职人员,组建普查机构,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购置办公设备,刊刻、启用“姚安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连接专网,姚安县委、县人民政府预算污普专项资金;进行普查工作的准备;学习上级下发的普查工作文件,掌握普查基本知识;2018年4月—6月全面开展并完成了清查阶段工作,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清查并确定了普查名录库;2018年9月开始普查阶段工作,包括参加省普查员培训及培训乡村级普查员,数据搜集整理录入等工作;普查录入工作于2018年11月全部完成。2018年11月底开始对普查数据质量进行了检查、审核、完善、修改等工作,至2019年9月该项工作完成。2019年10月为成果汇总上报阶段,主要进行了数据成果的整理汇总上报、总结等工作。
姚安县污普办根据省州相关要求全面总结普查全过程,查找存在问题,认真分析普查数据,在数据分析、报告编制的同时,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查证分析异常值,及时核实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