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圆满完成2019年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考核工作,确保年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根据2019年云南省县域考核软件升级及第一二季度监测数据报送的通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高位推动,积极组织精干力量及时写成考核软件升级、收集相关监测数据资料、录入系统等系统评价工作,分别形成两套完整监测数据资料上报至州生态考核组审核汇总,最终上报至省县域生态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审查。
第一二季度上报监测数据的系统评价结果显示:禄丰县纳入云南省县域生态考核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0%与2018年同比无变化;污染源排放达标率为100.0%,与2018年同比也无变化; 三个纳入考核的地表水断面(螺丝河桥、水文站、小江口三个断面)上半年共监测18次,其中超Ⅲ类水质的频次有3次,超标断面均为水文站,超标因子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总磷。地表水Ⅲ类及优于Ⅲ类水质达标率为83.3%,与2018年同比下降5.6%。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统计结果显示:上半年共监测有效天数为175天,其中4月下旬有4天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污染因子为臭氧和可吸入颗粒物(PM2.5)。优良以上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7.7%,与2018年同比下降2.3%。
从比对结果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污染源排放达标率与2018年同比持平;地表水Ⅲ类及优于Ⅲ类水质和优良以上空气质量达标率与2018年同比有所下降,从超标因子分析说明,2019上半年水文站上游来水受到生活源或面源影响导致水质超标。另外,从监测数据显示及当时气候气象条件分析,环境空气质量出现异常主要是因为城区周边焚烧农田作物秸秆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