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19年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的通知》(云坏通【2019】32号)要求,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通用工序(锅炉、电镀设施、水处理)排污单位应于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工作,核发部门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我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环办环评【2009】22号《关于做好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省的相关部署要求,组织力量集中指导企业完成申报,切实加快审核进度,结合二污普数据上报省厅的楚雄州2019年拟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清单中水处理行业共11家,截至2019年6月30日,除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第一污水厂和第二污水厂外,其余9家已全部完成核发完成,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第一污水厂和第二污水厂正在抓紧核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