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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0日 09:27 来源:李世明 浏览次数:
根据省、州生态环境局部门关于加强熔炼企业辐射管理工作的要求,楚雄市生态环境分局出于2019年4月25日上午召开辖区内四家废旧金属熔炼企业工作会议,安排近期熔炼企业辐射管理工作。在会上,一是要求企业必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配备辐射监测设备和辐射监测人员;二是建立废旧金属日常管理制度;三是对每一批购进的废旧金属弄清来源,开展辐射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建立完善建立台账。从源头杜绝放射性物质进入流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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