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批准《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8》、《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HJ 970-2018》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原标准《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2)采用的萃取剂四氯化碳是《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附件B第二类受控物质,为推进《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际履约进程,实现我国关于2019年1月1日起停止实验室用途使用四氯化碳(CTC)的承诺,满足现行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监测要求,有必要对该标准进行修订。新标准中《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8》为修订标准,主要修订内容为:标准适用范围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修改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修改“总油”名称为“油类”萃取剂从“四氯化碳”修改为“四氯乙烯”。《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HJ 970-2018》为新增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中石油类的测定。萃取剂为正已烷。
为了及时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新标准变更及
扩项工作,禄丰县环境监测站迅速在站内开展了新标准的宣贯培训工作,并对培训人员进行了考核,开始两项新标准的方法验证工作。并于2018年11月28日完成了为《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8》标准的方法变更,于2019年1月22日完成了《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HJ 970-2018》标准的方法扩项。为新标准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