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来,武定县环境保护局采取三大措施,严厉打击查处一批环境违法企业,保障了武定辖区环境安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重拳出击零容忍武定县环境保护局加大县域企业日常监管力度,国控、省控、重点企业每月监管1次,一般企业一个季度监管1次。12369环保热线24小时开通,接到举报及时处理及时回复。几年来,坚持做到狮山镇辖区信访件当天到现场勘查调查处理,其它乡镇24小时内到现场勘查调查处理的原则,确保群众举报渠道信息畅通,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我局全年共监察企业67家,出动监察执法240人次,提出监察建议194条,形成监察记录85份,下达整改通知24份,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3件,关闭企业3家(其中:关闭冶炼厂1家、养殖场2家),共处罚款1039100元,同时查封企业2家。5家企业因为各种原因迟迟不肯缴纳罚款,武定县环境保护局以处罚是一种手段,教育才是目的的理念,给5家企业下达了催缴通知书,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带队上门催缴罚款,在规定时限内成功催缴了一批数额为559100元的罚款。目前正查处一家私设暗管,向水体排放水污染物案件;办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21件,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矛盾纠纷7起,办理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9件,办结率100%。
强化监察监测联动协调配合环境监测是环境执法的“耳目”和“标尺”。县环境监测站每月要对武定县域辖区内出境河流水城河、勐果河进行一次水质监测;每季度对县城饮用水水源地麦良田龙潭、石将军龙潭、恕德龙潭、石门坎水库开展一次常规和特定项目指标的监测和每年一次的全指标水质监测;对国控企业县污水处理厂每月开一次监督性监测和每季度一次比对性监测;对省重点污染企业我县华翔经贸有限公司球团厂每半年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对县重点污染企业新立公司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如果以上某项环境监测不达标等其他问题,立即分析原因,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环境监察人员及时对水质变化等原因进行现场调查取证。环境监察人员接到水污染物排放案件,监察人员同时邀请环境监测人员一起到现场进行水污染物取样监测,监测结果作为环境行政处罚的依据。
强化部门协调配合联动执法 一是由武定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各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党委积极配合对中央环保督察、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和“回头看”交办的举报件后续整改、全国2轮饮用水源地督察等反馈的48项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已整改26项问题。二是由环保局牵头对全县11个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进行督查。三是强化司法联动。2018年11月1日,武定县环保局牵头组织,邀请县检察院、县纪委、法律顾问和单位案件审核领导小组成员召开案情讨论会,对举报案件武定县昌恒造纸厂私设暗管排放废水一案的违法事实、是否移送公安机关、是否达到犯罪等一系列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下步将由环保局牵头,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经信局、安监局、国土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局9个部门组成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各个部门各司其职,联合执法,共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武定辖区环境安全,为平安武定,和谐武定,法治武定和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提供了有力的环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