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日常巡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暗访抽查相结合、日常监管与错时执法相结合、执法检查与群众举报相结合,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形成“白加黑”、“5+2”全天候环保执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推进法治环保建设。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保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精神,按“双随机”要求,严格落实对重点行业以及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现场监督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打击,针对重污染行业、危废、涉重企业等重点领域和部位,集中查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按照“打击一个、规范一批”的原则,通过严格执法、案例警示,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杜绝重大环境安全事件的发生;认真处理环境信访案件、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按时限查处,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及时处理环境信访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根据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查和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认真落实保护区问题整改工作。
截至目前,35件群众来信来访及“12369”热线投诉污染纠纷全部办理完毕。累计出动执法车辆95台次、监察人员225人次,检查企业75次,发出《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13份,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