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近日,县环境保护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城管局、卫生局及元马镇等多家单位组成2支工作组,联合对县城区及乡镇集镇的经营性企业、娱乐业、住宿业、加工业、集贸市场等领域进行整治。
重点整治经营性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弃物、噪声污染等。要求所有经营户必须采取废水、废气、废弃物、噪音防治措施,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经营户限期治理,对逾期未治理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予以行政处。
目前,已累计检查各类经营户40户,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通过对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进行规范化管理,促使经营环境干净整洁,废水、废弃物、废气排放长期、稳定达标,最大限度地减轻污染,改善提升人居环境,实现“绿色元谋”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