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7日,楚雄州接到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内容为“楚雄市开发区冶炼厂对面楚雄义成绿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大量收购机油桶、机油滤芯、电瓶等危险废物,未开转移联单。”的举报件后,州委、州人民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当天即将举报件转交楚雄市人民政府进行办理。
按照《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环境问题查处整改工作的通知》(督字〔2018〕21号)要求,楚雄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调查组,由1名市级领导任组长,市环保局为牵头部门、楚雄市开发区经信局等为配合部门,抽调相关工作人员,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楚雄义成绿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大量收购机油桶、机油滤芯等危险废物,未开转移联单”的内容不属实,调查组未发现公司存在收集机油桶、机油滤芯等危险废物的行为,公司已按照规定办理转移联单等相关手续;举报反映“大量收集电瓶”内容属实,但公司依法办理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有收集电瓶危险废物的资质,属于合法经营。通过州督察组进行现场核查和督察,确认该举报件已办结,这是楚雄州首件办结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举报转办件。
对下一步工作,州人民政府要求楚雄市要引以为戒,绝不能掉以轻心,时刻保持高度敏锐性,以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做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李晓尘 何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