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大“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力度及氛围,同时,使企业认真落实好环保主体责任,做一个合法守法的经营者,武定县环境保护局于6月5日与辖区东岳社区联合举办武定县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会。70家排污企业、东岳社区干部职工、县环保局干部职工共90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晏锦贤代表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星详作了开班动员讲话,通报了云南省2017年的7个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并引用法律条款进行分析讲解。
县环保局法律顾问龙律师对2014年以来相继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了授课培训。龙律师从几部法的修订背景、目的,企业和环保局各自的法律主体责任作了重要讲述。
通过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分析,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培训,使企业知道什么是环保违法行为不能做,做了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自己应该履行的法律主体责任;同时,提高了企业的法律意识,打破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旧观念,自觉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