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的通知》要求,2018年5月19日至6月2日,国家生态环境部督查组将对禄丰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督查。为切实做好禄丰县迎接国家生态环境部督查组各项工作,全力配合、支持并确保国家督查组驻禄期间督查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禄丰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督查期间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设在县环境保护局,下设综合协调组、督查督办组、后勤保障组、监测分析组、宣传报道组五个工作组,明确职责任务,做到业心组织、周密安排、定人定责、抓紧抓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力保障此次督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圆满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