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5月25日,生态环境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到大姚县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督查组于5月19日正式进驻楚雄州,并分组下沉到各县市进行专项督查,其中,督查组分组组长邢燕朋带队来我县进行现场核查。
督察组一行到我县后,采取独立督查的方式,不听汇报,直接赴现场开展核查,对我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大坝水库、石洞水库、大坡水库进行环境保护督查。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文跃,县政府副县长吴启荣及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环保局、县水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陪同检查。
近年来,大姚县委、县人民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决策部署,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不仅将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视为环保领域的重中之重,也视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和务实举措,始终坚持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提升到社会稳定和民生工程的战略高度狠抓落实;以建立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以源头控制、污染物减排、水质预警监测为抓手,持续强化环境监管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竭力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目前,我县城区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地表河流水质量保持稳定,渔泡江朵腊河底(大理州宾川县拉乌河入水口上游100米)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蜻蛉河赵家店乡政府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
邢燕朋组长指出,此次督查紧紧围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聚焦“划、立、治”三项工作内容,核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问题整改进度,核实举报问题线索,并对照卫星遥感监测结果检查是否存在新问题。对于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将现场交办,督促限期整改。
县长刘文跃表示,做好水源地保护工作是全县各级干部的法律责任,也是基本义务,更是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选择。此次督查为我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把脉问诊、传经送宝,是对总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难得体检,全县各级各部门将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支持配合,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提供相关情况,并做好各项保障工作,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将虚心接受、照单全收,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建立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制度,保证每个问题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