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来,武定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武定生态县建设规(2014—2020)》的实施,完成了《武定县乡镇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制定了《武定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武定县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武定县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武定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武定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认真落实“河长制”。积极开展生态县、生态乡镇及绿色创建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年终综合绩效考核和领导政绩考核。积极向上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传统村落保护项目8个,垃圾热解和污水处理2个,固废治理项目1个,共向中央、省级争取资金1770万元。目前已经完成项目实施4个、正在组织实施3个、在编制规划中4个。
截至目前,全县荣获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8个、州级生态村98个、省级绿色学校8所,省级绿色社区3个、州级绿色学校34所和州级绿色社区1个。
全县通过对乡村实施危旧房改造、易地扶贫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生态工程、节能灶改造等项目和乡(镇)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等项目的实施,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以“全民卫生整治日”活动为契机,组织村民进行房前屋后和邻街、邻公路及村间道路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改变了武定乡村脏乱差的面貌,大大提升了乡村宜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