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仁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永仁县环保局通过取消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全面简化和规范行政审批,使环保行政管理更加“贴近基层、贴近企业、贴近群众”。
一是积极主动公开服务事项,提高为民服务能力
近年,永仁县环保局多次对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逐项清理,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县要求制定了权力清单,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制定了责任清单和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图,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对群众进行宣传,对每一项行政审批做到严格审批程序、依法依规办理、强化事前事后监管、主动公开审批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加快构建服务体系,提升环保服务的自觉性和创新性
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限。通过对审批权限进行全面梳理,使行政审批时限在原有基础上优化了33%。其中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法律规定的60个工作日和30个工作日分别缩减为30个工作日和20个工作日,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及转移许可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3个工作日,将排污许可证核发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3个工作日。
简政放权、提高效率。根据上级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先后取消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试生产审批,取消了建设项目水、气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同时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由纸质审批改为网上备案。
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对每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逐项列出中介服务事项名称、中介服务实施机构、中介服务设立依据等,并提供了可查询中介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的网上链接方式。
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环保指导和服务。本着“提前介入、跟踪服务”的原则,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工作,做到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前期有人指导,报批有人协调,落地有人跟踪”的全过程服务,有力助推了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