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完成了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
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7〕12号)文件精神,楚雄市按要求完成了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评估工作。本次评估是按照启用的新系统,且通过链接环保专网按要求集中时间进行报送。在评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市精心组织部署,严格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录入2017年楚雄市水质监测和管理数据,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上报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评估数据采集系统、《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报告》工作。通过本次工作,进一步摸清了我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情况,针对我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现状研究环境问题,提出了相应解决对策与建议,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楚雄市环境监测站 张美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