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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7日 17:00 来源:穆峰 浏览次数:
禄丰县启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按照省、州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部署要求,禄丰县及时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田霞为组长,县政府办、县环保局、县统计局等17个部门为成员的禄丰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在此基础上,同时成立了禄丰县环保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普查专职人员,全面启动我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目前,工作已进入方案制定和业务培训阶段。(禄丰县环保局 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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