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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部门认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城镇污水处理监管措施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6日 14:54 来源: 浏览次数:

2020年2月3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到楚雄市指导肺炎疫情下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楚雄市供排水公司认真落实《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肺炎疫情期间城市污水处理,确保出水水质粪大肠菌群总数等生物学指标达标排放,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

2月5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专项开展了肺炎疫情下城市污水处理厂专项环境监察。楚雄市2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在认真落实紫外消毒措施的基础上,已临时加装了消毒剂投加设备,切实加强了污水厂出水消毒工作。为防止排入城市污水厂的污水余氯偏高,影响生化单元正常运行,楚雄市供排水公司开展了污水厂进水余氯监测,确保生化池正常运行,出水达标排放。同时,楚雄市供排水公司认真落实肺炎疫情防疫要求,加强了厂区固体废物、污泥的环境管理和消毒处理,严防发生二次污染。

为打好肺炎疫情阻击战,楚雄市污水处理厂已储备了1.5吨漂白粉,核定了消毒剂投加量剂量,保证污水处理厂出水粪大肠菌群总数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污水处理厂排水传播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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