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一)监测水源
2019年7月,楚雄州州、市环境监测站对楚雄市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团山水库3个在用的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了一期监测,3个水源地均为湖库型地表水饮用水源地。
(二)常规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同时增测叶绿素a和透明度指标,并统计当月各水源地的取水量。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基础项目按Ⅲ类标准限值、补充项目和优选特定项目按表2、表3对应的标准限值进行达标评价。评价方法为《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其中:基本项目(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按照“标准”中对应的Ⅲ类标准限值进行评价,补充项目、优选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九龙甸水库水质类别为Ⅰ类,水质状况为优;西静河水库和团山水库2个水源地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3个水源地监测结果均达标。
总氮单独评价时:九龙甸水库为Ⅰ类,西静河水库和团山水库均为Ⅱ类,均符合Ⅲ类标准要求。
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时:西静河水库和团山水库均为Ⅰ类,九龙甸水库为Ⅱ类,均符合Ⅲ类标准要求。
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评价: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和团山水库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均符合对应的标准限值要求,监测结果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