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雄市环境监测站参加云南省水中总磷的环境监测能力验证考核,考核结果为“满意”。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和《云南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由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2018年11月组织开展水中总磷的环境监测能力验证考核,楚雄市环境监测站作为必测单位参加了此次能力验证考核。
楚雄市环境监测站高度重视此次能力验证考核,认真组织项目分析相关人员精心做好考核准备工作。在接到考核样品后,因上报时间短,分析人员加班加点,严格按要求开展监测分析,经过多次平行样、质控样的分析,按时、按质向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交了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为“满意”。
通过参加此次能力考核,进一步加强了市环境监测站的质量管理工作,提高了监测数据的质量水平,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