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科学发展观,强化源头管理,按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三个必须”要求,对所有受理项目进行实地勘查,从环保政策、选址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全面公开所有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严把环评关口,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消耗型的建设项目,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做到“四个一律不批”:即不符合环境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选址和规划不符、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一律不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一律不批。开展政务服务审批改革,优化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着力推进项目落地,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日趋规范。
截至目前,累计接待建设单位咨询90件次,指导完成建设项目网上备案45件次,累计受理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咨询40件次,参与重点项目选址踏勘30件次,开展主动服务30件次,出具重点项目准入审查25项,累计受理建设项目环评11项,办结11项,受理办结环评服务事项2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