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之年,是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是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实施的重要之年,是“十三五”环保规划实施的开启之年。我们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在省环保厅的帮助支持下,紧紧围绕“十三五”环保规划目标任务,扎实做好服务发展的各项工作。
1、抓实减排责任落实,全面完成减排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管理减排。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及其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中水处理回用工程项目实施,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控制生活污染。着力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实施重点企业重点行业污染减排工程,强化污染防治减排设施运行监管,控制工业污染。加强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加快推进机动车尾气检测线建设,淘汰老旧汽车,控制机动车污染。强化污染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抓实项目环评管理,全力服务彝州经济社会发展。把服务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环保工作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按照“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依法审批、提高效率”的工作要求,做好建设项目服务工作。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管,针对重点行业、敏感区域和敏感问题,集中力量抓好重点项目的规划环评、项目审批和“三同时”环境监管,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制度。凡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的项目,依法加快审批,绝不因环评审批服务不到位影响项目建设和投入生产。对省、州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实行重点跟踪,无缝对接,面对面,按时限承诺,全力服务。
3、抓实污染预防治理,着力提高环境质量水平。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实施龙川江、星宿江污染综合防治方案,推进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流域沿岸工业废水排放监管,对不达标排放企业实施限期治理。认真组织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项目,加大重金属行业监管力度,妥善处理重金属污染历史遗留问题,有效推进处置工作。全面推进楚雄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加强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进一步摸清涉危企业现状。加大危险废物现场执法力度,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积极向上申报污染防治项目,争取环保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加大对已获得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执法检查力度,确保项目顺利堆进,发挥污染治理效能。加大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实施情况督查,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加快《楚雄州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实施工作。加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确保全州辐射环境安全。全面推进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确保完成评估验收任务。
4、抓实新环保法实施,强化环境保护执法监管。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全面整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强化监管责任追究、落实政府和部门责任、加强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认真督促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各类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制定整改计划,依法处理并督促整改落实,切实防范环境风险。深入开展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饮用水安全保障、重金属污染防治以及辐射环境监管等环保专项行动,规范推进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对违法案件查办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依规、足额按时征收排污费,通过实行差别化征收排污费、向社会公开“黑名单”等手段,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全面遏制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作用,加强对污染减排、重污染行业的执法监管,特别是对国控、省控、州级重点监管企业的现场执法。着力强化环境监管,制定划分环境监管网格,明确监管方案,落实监管责任。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增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妥善处置环境突发事件,把执法监管、应急管理、信访调处等工作紧密结合,整体提升环境维稳工作水平。着力解决主观不愿执法、能力制约执法和外部干扰执法等问题。
5、抓实环保项目推进,着力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在做好“十二五”环保规划在建项目实施、加强绩效评估和验收考核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实施“十三五”环保规划。坚持远近结合,谋划好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突出实施差别化管理,定性调控与定量调控相结合,精心管理、精准发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努力提高规划实施效率。同时,与省上对接抓紧编制污染防治、总量控制、生态保护、核安全等专项规划,形成完善的“十三五”环保规划体系。扎实做好项目争取和实施工作,积极与国家和省的规划衔接,根据国家环保投资方向和重点,认真筛选和储备一批重大项目,谋划建设好“十三五”环保项目库。认真筛选上报项目,力争所报项目尽可能多地进入国家和省的规划,形成建设项目“论证一批、储备一批、建成一批”的良性循环,切实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6、抓实农村环境整治,统筹推进城乡环保工作。认真实施《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全国生态文明排头兵的意见》和《楚雄州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深入实施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促治”政策,多渠道向上争取资金,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认真组织实施好中央和省州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加强资金指导和监督,对已完工的项目,严格对照验收清单,完成县级初验后上报州级验收,对通过验收的项目,督促项目所在地的村组,明确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工程维修、养护、运行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充分发挥效益。认真做好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储备,选好连片整治示范区域,编好实施方案,所有项目进入项目库统一管理。加强楚雄市九龙甸水库饮用水源地水污染防治项目和楚雄青山嘴水库库区及其上游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实施管理。狠抓生态创建工作,按照“五级创建”及“4个80%”的体系要求,加大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工作力度。
7、抓实队伍能力建设,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干部职工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加强机关党建,积极创建“五好班子”,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推进环保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环保审批环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对环保“六项”权利的监督和制约,筑牢拒腐防变防线。深化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开展创先争优、“六型”机关创建,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环保队伍。巩固环境监察、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成果,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强化环境监察、监测手段,配齐、配硬仪器装备,提高环境应急反应能力。强化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应急监测,提高环境监测质量。加强环境信息能力建设,建成环保系统信息数据平台,完善排污口自动在线监控平台,实现重点污染源监控自动化。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楚雄州环保局 发布人:5323000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