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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便民交通码头工程楚雄州元谋县建设工程项目龙街码头工程通过审批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5-0612002
  • 2025-06-12 15:02:35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楚环许准〔202589

元谋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云南省便民交通码头工程楚雄州元谋县建设工程项目龙街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经审查,根据技术评估意见,你单位提交的《报告书》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并要求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总体意见项目位于元谋县江边乡龙街村金沙江右岸,总投资696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4.47万元。拟1个码头综合泊位,泊位等级200客位,年吞吐量客运46.5万人次、货运3万吨。项目包括水域和陆工程建设,水域主要建设综合泊位斜坡道水工挡土墙系船设施等,陆域主要建设综合用房、停车场、道路、观景台、环保绿化工程等设置施工营地临时表土堆场港池疏浚淤泥干化场1项目20238月取得《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省便民交通码头工程楚雄州元谋县建设工程项目龙街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楚发改基础〔2023296号)。根据《报告书》及技术评估结论,工程实施可能对生态、水环境等产生不利影严格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总体评价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单位严格遵守自然资源水务、林草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自然资源水务、林草等部门的规范、标准和要求。项目建设涉及风景名胜区、林地、河湖岸线等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否则不得占用相关区域。同时应结合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和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保护措施。

三、项目建设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环境敏感区。码头整体工程位于元谋风景名胜区金沙江景区内,涉及核心景区0.2004公顷、一般景区5.3731公顷20234月取得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出具的选址意见:“该项目符合《元谋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2030)》规划,我局原则同意龙街码头工程项目涉及元谋风景区选址方案。”

(二)水环境影响。施工期采用抓斗挖泥船在水位947.00米以下进行水下疏浚疏浚工程量约66214.5立方米疏浚面积约894平方米,水下疏浚超深0.4米、超宽1.0米,涉水施工对地表水环境和水生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三)其他环境影响。项目占地5.5735公顷,其中乌东德水电站淹没区975水位线以下用地1.4314公顷975水位线以上用地4.1421公顷评价区内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以及区域特有种;分布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鱼类5种,未调查到珍稀鱼类、特有鱼类、长距离洄游性鱼类及鱼类“三场”分布。项目实施将占用和破坏部分植被及野生动物栖息地,施工活动可能对野生动物造成惊扰和伤害。项目施工及运行产生的污(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可能对周边生态环境及环境保护目标造成不利影响。

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须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科学确定施工时序涉水工程尽可能安排在枯水期低水位时进行,减少对金沙江水环境影响。码头的整体设计应与风景名胜区整体景观相协调,以保持风景名胜区观资源的完整性。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可能保持现有陆生生态和水生生态的完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便道施工场地临时表土堆场港池疏浚淤泥干化场及时清扫,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物料要入库堆存或做好遮挡覆盖表土弃渣疏浚淤泥要及时清运,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防止物料泼洒造成二次扬尘。

(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确定施工用地范围和施工时序,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水土流失防治,减少植被损毁和对野生动物的惊扰。施工区表层土壤分区堆放施工结束及时开展植被恢复。涉水工程施工要做好鱼类及河湖岸线保护,减轻水生生态环境影响。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码头陆域施工废水、港池疏浚淤泥干化场废水经导排水沟收集到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洒水降尘不外排。涉水工程施工设置围堰围堰内施工涌水抽出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运行期船舶生活污水、码头生活污水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经沉淀+生物处理+二次沉淀+消毒处置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码头绿化和道路广场浇洒不外排。

(五)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工程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车辆、设备养护合理安排施工布局和施工时间,减轻噪声对当地声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加强船舶航行进出港鸣笛噪声及货物装卸管理采取合理、可行的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六)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存放、综合利用、分类处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施工单位运至建筑垃圾处置点处置。沉淀池淤泥港池疏浚淤泥运至干化场暂存委托元谋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江边乡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渣土、淤泥临时堆场应在临近水域一侧设置拦挡,防止流失、渗漏运营期货物分类堆存,散装货物应室内堆存或加盖篷布,防止扬散、泼洒;加强船舶垃圾分类收集管理,船舶垃圾到岸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你单位应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建立规范的工作制度和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确保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若固废处置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认真落实环保设施施工、运行、停运及拆除等期间的安全责任,及时消除环保设施安全隐患,确保环保设施建设、运行安全,加强环保设施停运、拆除期间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项目施工前应编制应急预案,加强安全事故防范及应急管理,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升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发生安全事故可能导致环境污染时,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严控污染物扩散,并及时消除环境污染影响。

)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你单位应严格履行生态环境 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报告书》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运营后及你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时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办理完善相关手续

、你单位收到批复20个工作日内,应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送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并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现场环境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职责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202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