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建设项目
新建220kV总降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77、0878-6160885(楚雄州政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楚雄市北浦路118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传真:0878-3017979 邮编:675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2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建设项目新建220kV总降输变电工程 |
线路: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市 变电站: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市勤丰镇羊街 |
龙佰禄丰钛业有限公司 |
云南清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推荐路径方案起于腰站变220kV侧(已建),止于龙佰禄丰新建220kV总降变(新建)。龙佰禄丰新建220kV总降变一座(一期装变容量:2×240MVA)。同时,将腰站变~国钛新立变线路Π断接入龙佰禄丰新建总降变,腰站变~龙佰禄丰总降变段导线截面已按2×500mm2架设;并由国钛新立变建设1回线路接入龙佰禄丰新建总降变,新建线路长度约1km,导线截面按2×300mm2考虑。新建线路全部架设具备投运条件时,将并线后原腰站~新立钛业变线路改接至龙佰禄丰总降变。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及开挖量,禁止未批先占、少批多占土地。 ②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工序要安排科学、合理,土建施工一次到位,避免重复开挖。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及开挖量,做到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合理堆放土、石料,并在施工后认真清理和恢复,防止发生土地恶化、土壤结构破坏。 ③加强施工管理和对植被的保护,包括自然植被、人工植被和农作物,禁止随意砍伐树木,禁止随意铲除灌木、割草等活动,禁止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 ④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后,应选择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地进行堆放,减少临时占地和对植被的占压。 ⑤尽量避让集中林区,对于无法避让的林区,尽量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通过,严禁砍伐通道。 ⑥施工临时占地,选择植被稀疏的荒草地,进场道路选择时,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或沿线空地,局部交通条件较差的山丘区,通过人力或畜力将施工材料运至塔基附近,以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⑦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林木砍伐、林业补偿手续,并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方可在林区施工,禁止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违法使用林地的行为。 ⑧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区(非硬化裸露地表)、跨越场、牵张场、人抬道路等扰动区域实施整地覆土,撒草绿化,定期巡检维护。 ⑩尽量采用噪声小的施工机械,塔基定位时尽量避开需要爆破施工的地质段。实在需要爆破的,应采用无声爆破技术。 ⑪避免在夜间及鸟类繁殖季节施工。夜间施工灯光容易吸引鸟类撞击,施工期应尽量控制光源使用量,对光源进行遮蔽,减少对外界的漏光量。应选择合理施工时间,避开保护动物的重要生理活动期。 ⑫临时施工占地尽量远离水体,杜绝对附近水体造成污染,保证两栖动物的栖息地不受或少受影响。 ⑬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禁止人为破坏洞穴、巢穴、捡拾鸟卵(蛋)等活动,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幼鸟和鸟蛋须交给林业局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不得擅自处理。严禁猎杀任何兽类,严禁打鸟、捕鸟和破坏鸟类的生境,严禁捕蛇、捕蛙和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 ⑭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以尽量恢复动物生境。 2、地表水环境 ①施工废水、雨水径流收集至临时沉淀池内,回用作施工用水或降尘用水,不外排。 ②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废水进入租住农户家的旱厕处置,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 ③禁止在水体附近排放粪便、生活污水。 3、声环境 ①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和施工方式,尽量将固定地点施工的机械,安排在远离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区域外;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严禁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噪音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 ③施工机械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维护保养施工器械,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适当的减震降噪措施,将噪声控制在国家环境保护允许的范围以内; ④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应低速匀速行驶,避免使用高音量喇叭,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 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和管理措施,做到文明施工。 4、大气环境 ①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砂石材料进行苫盖,粉状物料堆放在盛料斗内,并用防尘布覆盖;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大风时段实施堆土、砂石材料翻动作业,加强材料转运和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③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④合理组织施工,土建工程一次建成,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空地平整和覆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⑤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5、固体废弃物 ①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住在附近村庄民房内,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站处置; ②建材废料由施工单位分类收集,可回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临时堆存于临时施工场地,定期清运至指定的建筑材料处置场所处置,不随意丢弃; ③线路工程土石方分散在每个塔基处,单个塔基处挖方量较小,塔基处开挖的下层土用于基础回填、平铺于塔基的连梁内或垄高于塔脚周边,使塔基区域形成龟背状,有利于自然排水;表土用作塔基下及塔基周边复耕和绿化覆土。则线路工程开挖的土石方全部被回用,项目土石方全部合理处置,无弃土石方。 ④线路个别塔基位置距离村庄较远,施工人员产生少量生活垃圾-食品包装口袋统一收集,下班后随车拉走,带出施工现场,禁止随意倾倒。 二、运行期 1、生态环境 ①除塔基、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 ②植被恢复考虑植被选择乡土物种为主,加强管理,确保植被存活率;严禁引入外来有害物种。 ③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和植物保护宣传,对职工定期开展植物保护知识教育,增强职工的植物保护意识;禁止违法开荒耕地种植作物,只允许在项目征地范围内种植,不破项目范围外的植被。 ④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和动物保护宣传,对职工定期开展动物保护知识教育,增强职工的动物保护意识,严禁狩猎动物。 2、声环境 加强导线设备减震降噪和检修维护 3、固体废弃物 ①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 ②废旧金属元件:分类收集、统一清运,委托厂家回收处置; ③废矿物油:依托龙佰公司年产2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项目厂区内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云南广莱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④废旧的铅蓄电池:及时签订危废协议,更换期直接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4、电磁环境 ①采用优质设备和导线,导电元件连接紧实可靠,降低设备和导线缺陷处产生畸变电磁场。 ②保证导线架设高度。 5、环境风险 变电站设置1座事故油池,有效容积144m³;定期巡检。 6、环境监测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输变电》(HJ705-2020),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对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实施一次监测,运行后根据实际需要或有群众投诉时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