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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楚雄州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1号建议的答复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4-0924029
  • 2024-09-20 17:00:34

关于楚雄州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1号建议的答复

罗啟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第131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事项和问题落实,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和相关县市分局局长为成员的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组,专题研究、现场调研、综合分析、逐项落实建议反映事项及问题。坚持以人大建议办理为契机、切实推进反映事项或问题高质效发展的理念,有效推进工作进步,促进问题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成美丽中国的内在要求。“十四五”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和州委、州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州生态环境局在工作基础极其薄弱的情况下,牵头会同州级相关部门、联动各县市党委政府,坚持以资源化利用为主导模式、整县推进为主路径,因地制宜、因村因户施策,科学、合理选择治理模式,因山就势、因陋就简、充分利用废弃蓄水池、沼气池等设施,综合利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扎实、有效推进各县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州共有1079个行政村、12026个自然村需要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单元,截至2024年8月,全州10县市累计完成909个行政村9791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和自然村治理率分别达84.24%、81.42%,治理率位居全省前列。

二、关于建议中指出的问题

一是因各地地形差异,污水处理实施难易程度不一,导致治理结果参差不齐;二是污水治理过程中虽实现了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处理再利用,但生活用水收集利用率不高;三是已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部分地区仍存在设施不完善和利用管护不到位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您对当前我州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进行了深入调查和科学的分析,建议中反映的问题和短板确实存在。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民族群众共同努力下,虽然全州在治理进度、治理水平、整体成效等方面相比“十三五”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县市、乡镇之间治理进度不均衡、治理模式选择不适宜、工程质量不严格、污水收集不完全、设施运行不正常、管护机制不落地等问题仍然存在,对我州整体治理成效造成一些负面影响。我们将深入学习实践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分析解决存在问题,不断提升农村污水治理水平。

三、关于对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

一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持续加大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及资金投入,不断让农村更美。我们坚持“以用促治”突出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因村因户施策,坚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落实在治理一线,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试金石”,根据滇中地区干旱缺水的实际,按照不同生态敏感程度、不同区域、不同村庄类型,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因地制宜选择不同的治理模式,将全州1079个行政村12026个自然村,根据地形地貌、人口聚集程度、环境敏感程度来分类施治,采用5种治理模式:纳入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集镇周边纳管处理、环境敏感区一体化设施处理、非敏感区“小三格”+“大三格”集中预处理后资源化利用、非生态敏感区山区半山区分散单户“小三格”+“大三格”预处理后资源化利用五个类型开展治理。坚决杜绝简单粗暴“一刀切”,杜绝过度拔高治理标准、“一窝蜂”盲目上马建设高大上的“一体化”治理设施。其中禄丰市已完成治理的1099个自然村中,纳入县城污水处理厂和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自然村有72个,环境敏感区域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自然村2个、建“小三格”+“大三格”集中预处理后资源化利用的自然村252个、山区半山区分散单户“小三格”+“大三格”预处理后资源化利用的自然村773个。州污防办于2023年印发了《楚雄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开展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应遵循分区分类,梯次推进、 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的原则。为切实提升治理成效,今年3月以来,州级组织开展了2批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排查,各县市开展了2轮次100%全覆盖自查自评,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抽调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临沧市、迪庆州、德宏州3州市14名队员对我州已完成治理的2674个自然村开展全覆盖交叉检查。州级定期对各类明察暗访发现问题进行交办,指导督促问题立行立改,有效促进治理成效提升。州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各县市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我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3年以来,先后争取到位中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0.2亿元、流域水污染治理资金(用于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0.883亿元,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以奖代补”试点县市3个、先期到位试点奖补资金0.3717亿元(总资金0.7434亿元的50%先行下达),累计争取到位中央、省对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达1.46亿元用于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一步提升财政投入支持力度,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注入强劲的资金动力。其中禄丰市2020年以来获得中央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共5个、资金达1.0447亿元,获得资金支持力度和到位资金总额居全州第一。

二是在实施污水治理过程中不仅将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还田再利用,同时还要将生活用水进行收集再利用,缓解地区农业用水紧张问题。我们坚持“以用促治”、资源化利用为主,污水治理我们主推因陋就简的资源化利用模式,也就是将农户家里产生的黑水(冲厕水)、洗衣、洗浴、餐厨污水经管网收集预处理后进入“大三格”化粪池,由化粪池的第三格进入收集池后还田还地,不排入外环境。环境敏感区域使用一体化设备处理设备,处理后的水依然资源化利用。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州已完成治理9791个自然村中,采用资源化利用模式治理自然村达7943个,占比达81.12%,其中禄丰市已完成治理1099个自然村中,采用资源化利用模式治理自然村达1025个。全州共建成污水处理设施5238座,新增污水收集处理能力2.6万m³/日,其中采用资源化利用模式的自然村7943个,占比达81.12%,每日可为周边农田、耕地提供1.45万立方米灌溉用水,为缓解旱情贡献一份力量,直接受益农户36.1万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源化利用为缓解旱情贡献一份力量,既降低了处理成本、又补充了旱季生产用水,实现了花钱少、群众喜、效果好的目标。

三是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改造提升,不断发挥其最大利用率。我州结合工作推进实际,发扬斗争精神、自我革命精神和钉钉子精神,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作,组织县市对已完成治理自然村开展100%全覆盖自查自评,省级、州级对完成治理行政村开展了4批次成效排查,共抽查10县市497个行政村3300个自然村,占完成治理行政村的33.70%,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相应县市立行立改,无法立行立改的制定整改方案,加强统筹规划,整合有关资源,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深入学习实践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立足滇中地区干旱缺水实际,秉持因地制宜、分区分类,以用促治,从整县推进向整州推进“全域治理”的更高层次迈进,为建设美丽乡村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