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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楚雄州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7号建议的答复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4-0924027
  • 2024-09-20 15:54:42

关于楚雄州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7号建议的答复

张家海代表:

您在州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牟定县大宗固废基地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指标给予支持和倾斜的建议,由州生态环境局主办。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和相关县市分局局长为成员的办理工作组,专题研究、现场调研、综合分析、逐项落实建议、提案反映事项及问题。制定印发《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认真办理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的通知》,落实“五级责任制”“五定一包”“五个一”工作制度,将建议、提案办理任务细化到分管领导、科室及具体负责人,明确各阶段办理时限,确保建议、提案依法依规按程序高质量办理。

(一)大气和重金属减排基本情况。根据省下达目标要求,“十四五”期间楚雄州氮氧化物工程减排量2230吨,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600吨,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4%。2020年,楚雄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基数为5884.519千克,到2025年底,需完成重金属污染物减排量235.381千克。2021-2023年,楚雄州减排氮氧化物1772.4吨,挥发性有机物586.02吨,重金属在2020年基数上每年完成削减1%任务,基本达到减排时序进度,但大气减排量多来自于机动车削减形成的减排量,实际企业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少,涉重金属企业规模小、排放基数小,减排空间小,减排成效不明显。

(二)环境要素保障情况。州生态环境局主动服务企业,认真做好生态环境要素保障服务,为重点项目推进提供有力保障。积极做好向省级汇报沟通,争取省生态环境厅支持,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领相关人员,先后6次到省生态环境厅汇报,邀请省厅行政审批处、大气处、固化处领导和省评估中心、环科院、固管中心等专家30余人次到我州重点项目一线进行指导帮扶,进一步明确了解决大气、重金属等环境容量指标问题的路径和方法,积极化解重金属、氮氧化物来源问题。积极开展环评工作落实“五个办”,落实“有解”思维,寻找“可以办”的依据,确保项目环评合法合规;思考“怎样办”的方法,确保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做出“赶紧办”的决定,着力提升环评工作效率;履行“要办好”的承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追究“未办好”的责任,合力推进环评要素保障。

二、关于建议中指出的问题

结合云南牟定产业园区申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00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再生资源综合回收项目所需的氮氧化物排放量98.544t/a、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1.258t/a、重金属排放量0.4973t/a的问题。经研究分析当前我州大气和重金属总量减排工作,综合各种情况,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推进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大气和重金属总量管控及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引导入驻的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清洁能源与原料,从源头控制污染物产生;二是在本区域内深挖减排潜力,加大对企业生产工艺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的升级改造力度;三是从政府层面关闭淘汰大气和重金属排放的僵尸企业,为环境容量指标总量腾出空间。

三、关于建议内容的办理落实情况

根据牟定申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00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再生资源综合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每年所需氮氧化物排放量79.446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1.301吨、重金属排放量0.4532吨。牟定县通过减排形成的可替代量仅有氮氧化物32.64吨,不满足建设项目所需替代量。我们在针对性开展以下工作:

(一)州内县市统筹调剂。州生态环境局会同州级有关部门与县市人民政府协调,将州内有闲置的大气总量指标作统筹,予以支持牟定大宗固废基地重点项目大气总量,在全州开展大气总量统筹调剂的探索实践。

一是关于大气方面建议指标。氮氧化物不足部分拟计划使用楚雄市华新水泥(楚雄)有限公司通过企业技改形成氮氧化物削减量1.2036吨、禄丰市禄丰安乐红砖有限公司关停淘汰形成氮氧化物削减量9.96吨、云南锦利安化工有限公司关停淘汰形成氮氧化物削减量14.112吨、双柏县金辉建材有限公司关停淘汰形成氮氧化物削减量9.78吨、双柏国洪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关停淘汰形成氮氧化物削减量11.7504吨。挥发性有机物不足部分拟计划使用元谋县元谋兴旺塑料制品加工厂通过关停淘汰腾出挥发性有机物(VOCs)1.301吨。

二是关于重金属方面。拟计划使用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企业技改腾出重金属削减量0.4532吨,通过协调统筹调剂使用。

(二)重金属豁免管理政策。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460号)要求,已明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管理豁免条件的具体内容,涉及牟定县国家级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涉重金属企业,可对应技术指南积极争取重金属总量豁免管理。州生态环境局将积极协助牟定县,用好用活国家政策支持,把重金属总量指标问题解决好。

(三)争取省级统筹支持。州生态环境局把服务大宗固废基地高质量发展作为履行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的重要内容,明确专班、专人、专责服务大宗固废基地项目,将大宗固废基地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全州重点项目服务板块。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定期专题研究,主动到省生态环境厅汇报对接争取支持。省生态环境厅把大宗固废基地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盘子,统筹协调重金属总量来源需求。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工作安排,持续做好生态环境要素保障工作。

一是抓实工作质效,强化保障支撑。充分发挥“四个办”“五个在一线”“六个第一时间”等有效经验,坚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服务不分时,办件不过夜”的效率意识,狠抓惠企政策落实,营造浓厚的要素保障氛围。

二是强化精准施策,突破难点堵点。紧盯建设项目环评准入总量指标这个关键问题,强化源头管控和区域污染协同治理,努力解决好环境容量不足制约项目建设问题;深入推进污染物总量清查摸底和帮扶服务,加快推进污染物排放总量全州统筹机制建立工作。

三是坚持靶向发力,强化会商联动。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服务围着项目转”,加强部门协同联动,聚焦重点,形成合力,为基地发展提供有力生态环境要素支撑。

感谢您对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