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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楚雄州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71号建议的答复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4-0924026
  • 2024-09-20 15:35:36

关于楚雄州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71号建议的答复

沈海燕等16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云南武定产业园区用地、用能、环境容量等的建议》(第271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关于协调解决云南武定产业园区用地、用能、环境容量等的建议》(第271号)后,州生态环境局认真研究,并专题发函请协办单位提供协办意见综合回复。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关于园区用地调整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一是武定县2024年度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基数1866亩,已处置335亩,未处置1531亩,处置率17.96%;闲置土地2024年任务基数575.1亩,均未处置。云南武定产业园区2024年度批而未供土处置任务基数895.87亩,已处置335.17亩,未处置560.7亩,处置率37%;云南武定产业园区2024年度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基数227.72亩,均未处置。二是武定县编制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284.88公顷,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146倍以内。三是基于云南武定产业园区三个产业片区,划定工业用地红线564.32公顷,其中工业用地保障线233.09公顷,工业用地拓展线331.23公顷,切实解决工业产业用地“小、散、乱”等现象,保障园区用地需求。四是构建“以云南武定产业园区为主体,以县城东南绿色产业片区、禄金新型工业片区、长冲新型建筑材料片区为支撑”的“一园三片”产业园区空间布局。产业园区总体布局以钛产业为主,绿色建材和绿色食品加工为辅,构建“1+2+N”现代工业体系。

(二)关于污染物可替代量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评〔2021〕45号),生态环境部和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石化、煤化工、燃煤发电(含热电)、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制浆造纸行业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要明确污染物排放来源,所在区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原则上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等量削减,确保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不恶化。在具体工作中,减排项目由县市组织实施,由于楚雄州工业减排项目较少,大部分县市甚至无减排项目上报,全州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任务基本上靠机动车自然淘汰量来完成(机动车淘汰形成的减排量无法用于新建项目污染物等量削减),各县市减排量存在难以满足本县市需求问题,且总量指标跨行政区域替代的,需要属地政府出具区域削减方案承诺,出让量需在当地减排任务完成量中进行扣减,各县市政府为保证减排考核完成,出让意愿不高,州级统筹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可替代量支撑不足。

(三)关于能耗管理的问题。我们经研究认为:楚雄州“十四五”及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已分解下达到各县市,节能工作积极推进。按照云南省能源局印发的《云南省电力负荷分级管理工作方案》规定,将有限的电力优先保障高效益高附加值行业,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发挥绿色电力的电能量价值和环境价值。2023年,云南省先后两次进行电力负荷管理,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门就调减绿色钛产业电力负荷管理积极协调,最大限度降低能效管控对工业企业的损失。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在“三区三线”评估调整时,将禄金片区3.11平方公里及县城东南、长冲片区工业用地纳入城市开发边界,在工业用地红线划定工作中保障园区预留可开区用地。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原则上同意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评估调整时优化调整武定县城镇开发边界,建议武定县自然资源局按照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的相关规定,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保障武定县园区用地。

二是关于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以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有关要求为前提,项目建设所需主要污染物排放实现区域削减所需的可替代量由州级统筹安排,优先保障入园重大项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建议武定县统筹做好高钛渣类项目的布局和发展,严格落实国家关于“两高”项目的管理规定。结合项目建设污染物替代需求做好全县污染物总量排查工作,编制全县污染物削减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为高质量发展置换必要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州生态环境局将指导县市做好减排工作,积极推进区域削减所需可替代量州级统筹。

三是建立州级统筹保障的园区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保障机制,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全省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目标值的项目,给予优先办理。在达到国家标杆能耗的前提下,州级部门不将园区主导产业重点企业纳入能效管理限电范围。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目前,州级有关部门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全省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目标值的项目给予帮扶指导,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并将按照现有政策做好项目用能、用水、排污的监管,电力负荷管理按《云南省电力负荷分级管理工作方案》具体落实。建议武定县政府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落实,围绕州分解下达的“十四五”及年度节能目标任务,抓好能耗强度下降进度管理。严格项目节能审查,动员工业企业主动通过技改升级、产能置换等手段,提高工业企业的度电产值和度电增加值、尽可能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按照“优电优用”的原则,把度电效益导向落实到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全过程,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聚集,发挥绿色电力的电能量价值和环境价值,促进用能方式更加集约高效。

再次感谢你对我州园区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