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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楚雄州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3号建议的答复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4-0924025
  • 2024-09-20 14:55:40

关于楚雄州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黄国锋、段志刚、周建勋代表:

你们在州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帮助协调解决省级化工园区发展所需环境容量指标的建议,由州生态环境局主办。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和相关县市分局局长为成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组,专题研究、现场调研、综合分析、逐项落实建议、提案反映事项及问题。制定印发《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认真办理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的通知》,落实“五级责任制”“五定一包”“五个一”工作制度,将建议、提案办理任务细化到分管领导、科室及具体负责人,明确各阶段办理时限,确保建议、提案依法依规按程序高质量办理。

(一)大气和重金属减排情况。根据省下达目标要求,“十四五”期间楚雄州氮氧化物工程减排量2230吨,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600吨;“十四五”期间楚雄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要比2020年5884.519千克基数上下降4%,每年完成重金属污染物减排量58.85千克。

2021-2023年,楚雄州减排氮氧化物1772.4吨,挥发性有机物586.02吨,重金属在2020年基数上每年完成削减1%任务,达到减排时序进度,但多来自于机动车削减形成的减排量,实际企业减排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少,涉重金属企业规模小、排放基数小,减排空间小,减排成效不够明显。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近年来围绕州委、州政府确定重大项目计划,州生态环境局抓实重金属污染防和治两个重点,以完善的重金属排放监管体系和良好的重金属排放环境为全州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来自生态环境的有力支撑,助力“绿美楚雄”建设,为楚雄高质量发展提供环境保障。我州以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环境问题整治为抓手,积极主动为涉重金属排放行业重点项目提供服务保障。

(三)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州生态环境局主动做好企业服务,认真履职,做好生态环境要素保障服务,为重点项目推进提供有力保障。积极做好向省级汇报沟通,争取省生态环境厅对我州关心支持,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定期带领相关人员,先后6次到省生态环境厅汇报,先后邀请省厅行政审批处、大气处、固化处领导和省评估中心、环科院、固管中心等专家30余人次到我州重点项目一线进行指导帮扶,进一步明确了解决大气、重金属等环境容量指标问题的路径和方法,积极化解重金属、氮氧化物无来源问题。

(四)摸清家底算好环境容量指标账。州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开展大气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摸底调查,摸清全州大气和重金属污染排放现状,建立真实、全面的大气和重金属污染源清单,充分挖掘大气和重金属减排潜力,为后期实施减排计划提供有力支撑,也为下一步建立大气和重金属环境容量指标交易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做好全州各类工业园区和重点建设项目落地提供环境容量指标提供支撑。

二、关于建议中指出的问题

关于禄丰勤丰化工园区目前处于发展初期,园区内企业户数少,污染排放总量基数小,无法满足新的企业落户要求,更难以完成“十四五”减排目标,园区基本无发展空间问题,鉴于禄丰市目前已经没有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重金属排放指标,严重制约了禄丰市产业园区项目发展的状况。我们经研究分析认为:三位代表对禄丰市大气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及总量减排工作进行了深入调查和科学的分析,建议中反映的问题和短板确实客观存在。

目前禄丰勤丰化工园区作为全省5家首批确认化工园区之一,园区内重点工业企业基本都涉大气和重金属排放。相较于省内昆明、曲靖、红河等工业发达地区,勤丰园区起步晚、工业规模低、主要污染物排放基数低,可实现氮氧化物、重金属污染物减排潜力不足,新建项目缺乏可替代的环境容量指标来源。

三、关于对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

关于三位代表提出的“建议州人民政府根据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支持云南禄丰产业园区打造千亿级园区政策措施的通知》(云发改地区〔2023〕365号)第十六条涉及园区发展建设的重大事项,省级部门开辟一事一议绿色通道予以支持解决的政策,积极帮助禄丰市同上级部门争取,从省级层面统筹给予解决省级勤丰化工园区发展中所需的环境容量指标,助推千亿元产业园区打造。”的有关建议,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专班专人抓保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环评要素保障专班,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全面的指导、帮扶和服务。持续派工作人员到省生态环境厅跟班学习,紧盯省级审批政策及审批动态,做好省生态环境厅审批项目的跟进保障,及时化解环评报批过程中的堵点及难点。

(二)聚焦重点抓保障。2024年以来,局领导带队先后共6次分别到省生态环境厅和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进行汇报对接,着力解决重点项目环评编制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聚焦化工园区认定和复核问题整改,深入一线开展指导帮扶,按期完成化工园区规划环评审查并出具意见,帮助园区积极推进复核问题整改。针对项目环境容量指标问题,大气方面,牵头建立州内统筹协调机制,用于优先保障支持产业园区、省州重点项目支撑;重金属方面争取省级支持,统筹全省解决指标容量问题,不因重金属指标问题影响项目落地,解决合法合规项目落实重金属指标问题。

(三)向上争取抓保障。针对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权限的项目,采取定期调度机制,重大项目局领导适时到省生态环境厅汇报对接等方式,及时化解项目环评报批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根据《云南省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对全省重大发展战略项目,可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由省生态环境厅指导州市落实重金属总量来源,重金属总量指标问题已经不再是制约重点项目落地的“肠梗阻”。

(四)摸清要素抓保障。针对禄丰市、武定县、牟定县反映的无大气和重金属总量指标来源问题,我们将持续深入开展大气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摸底核查,建立并完善大气和重金属全口径清单,探索建立大气和重金属总量交易体系,为重点项目落地提供环境容量指标保障。

下一步,州生态环境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强化项目环境要素保障,抓好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整治,全面推进大气和重金属工程、结构减排,持续推进大气和重金属超低排放限值标准实践,为项目建设落地提供必要的环境容量。

感谢你们对我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