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禄丰市小松棵光伏电站接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77、0878-6160885(楚雄州政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楚雄市北浦路118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传真:0878-3017979 邮编:675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禄丰市小松棵光伏电站接网工程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 |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供电局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新建110kV线路起于110kV小松棵光伏升压站,止于禄丰变~勤丰牵110kV线路“T”接点,线路长度约23.4km,除小松棵光伏电站出线侧采用双回单边挂线外,均为单回路架设。 |
1、施工期: 1.1 土地占用保护措施 (1)建议建设单位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输电线路施工限制在事先划定的施工区内。 (2)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临时堆土应采取围挡措施,并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3)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早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并根据土地利用功能及早复耕或植被恢复,避免水土流失。 1.2 植被保护措施 (1)输电线路塔基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对周边区域植被造成破坏。 (2)塔基施工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注意表土保护,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 (3)植被恢复时,应根据当地土壤和气候条件,选择当地乡土植物对施工扰动区进行恢复,杜绝引进外来物种。 1.3 动物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出现随意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 (2)采用低噪声的机械等施工设备,禁止随意大声喧哗等高噪声的活动,减少施工活动噪声对野生动物的驱赶效应。 1.4 施工期对“三场”采取的环保措施 (1)对输电线路堆料场地中粉状物料采用篷布覆盖,减少扬尘产生。 (2)牵张场区域采取铺垫措施,四周设置截排水沟,预防雨天造成水土流失,并定期洒水抑尘。 (3)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施工设施,并进行植草绿化或恢复原有植被,尽量选择当地常见树种进行绿化。 1.5 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 (1)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2)施工作业应按《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第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公告2023年 第12号),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进行施工,并在施工场周围设置围挡设施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 (3)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以减少施工车辆行驶对沿途居民点的噪声影响。 1.6 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效果 为减小工程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整个施工期采取如下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2)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 (3)车辆运输输电线路施工产生的多余土方或散体材料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1.7 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 (1)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或工屋,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利用当地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2)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可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3)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边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作业。 (4)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采取有效的拦蓄措施,防止施工废水进入附近水体。 1.8 施工期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保护措施及效果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段施工采用无废污水排放的塔基基础施工方式,混凝土采用人工拌和,避免施工废水产生。 (2)采用无害化方式牵引线,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二级保护区内线路放线过程中,采用无人机放线等先进的施工放线方式,不砍伐出放线通道,紧线过程中利用牵张设备进行,不砍伐植被;提高线路的架线高度,确保最低线高下的植被不需要进行大幅修剪,保护线路下方的生态环境。 (3)施工期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段修筑大型机械通行的临时道路,施工便道应尽量利用沿线现有道路。 (4)严格控制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施工临时占地等,尽量减少在保护区内进行挖沙、取土、砍伐等活动;线路架设过程中,不在保护区内设置牵张场;施工完成后进行迹地清理并恢复原貌。 1.9 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及效果 (1)新建输电线路塔基开挖多余土方应在塔基征地范围内进行平整,同时在表面进行绿化恢复。 (2)对产生的工程垃圾,特别是有毒有害物质要及时做好施工防范工作,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扬尘等)。 (3)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再次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运营期: 2.1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对运行维护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增强环保意识,运行维护人员不得随意砍伐线路沿线树木,破坏线路沿线原有生态环境。 2.2 运营期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2.3 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输电线路沿线的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2.4 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输电线路不产生废污水,不会对项目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2.5 运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运营期本工程不产生大气污染物,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 2.6 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在输电线路运行期,定期巡线过程中,线路的检修可能产生少量固体废物,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绝缘子、生活垃圾等废物不得随意丢弃,线路运行维护人员应将生活垃圾带至垃圾集中收集点妥善处置,废弃绝缘子等废物回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