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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远信200MW/4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拟审查公示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4-0814002
  • 2024-08-14 16:15:20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姚安远信200MW/4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77、0878-6160885(楚雄州政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楚雄市北浦路118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传真:0878-3017979   邮编:675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姚安远信200MW/4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220KV光禄变电站附近

姚安远信新型储能有限公司

 

云南绿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姚安远信200MW/400

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为电化学储能电站,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站电池系统及功率变换系统均采用户外集装箱布置方案。项目在同一地块分为三部分,办公综合楼、储能区和升压站。储能区位于储能电站北部,规划容量为200MW/400MWh,配置80套2.5MW/5MWh储能单元,安装容量共计200MW/400MWh。储能单元采用预制舱型式户外布置,包含80套变流升压一体机,每套变流升压一体机对应1套PCS系统。站内配套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建设220kV主变1台,容量为1×200MVA;22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设备,单母线接线。220kV侧进出线规模:220kV出线最终出线3回,本期建成2回,其中1回至新建220kV光䘵变。35kV侧进出线规模:35kV最终出线按储能1回考虑。

储能电站接入到姚安新建220kV光䘵变电站220kV间隔,储能站内通过8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升压至220kV母线,再通过220kV架空线接入到对侧220KV变电站中。

本项目总占地29611m2,主要建设包括储能电站场区、220kV升压站、间隔工程分项内的电气一次、二次、消防等。建设附属建筑生活楼、辅助用房、储能站及公辅建筑等,及配套建设停车场、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工程。

一、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1)植物与植被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和环境宣传,对于被占用的土地,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合法手续。

2)施工结束后须清理场地,及时清除施工废料,施工场地应进行绿化,恢复周围环境原貌,不得造成污染和破坏。

3)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4)项目工程弃方回填时应采用边开挖边在场地低洼地方直接填埋的方式。

5)施工期制定生态环境管理,通过管理规定和制度化,禁止施工人员砍伐树木。

6)严格施工期项目场区烟火管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7)根据”适地适树、因地制宜”的原则和项目区所在区域的水土保持绿化经验,选择当地适宜性强的植物。

8)占用林地区域划定明显的征地范围,加强施工作业控制,严禁跨越红线施工。

9)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植被恢复严禁使用外来入侵物种。

2)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1)在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特别是对树木的砍伐;

2)施工中尽可能地减少噪声排放,以减少对动物的惊吓;

3)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

4)在修建场内道路及有关设施时,应尽量减少对留鸟生境的破坏;

5)在道路路口,设置生态保护宣传牌,禁止在工程区域滥砍滥伐、狩猎,并将保护生态环境列入施工单位的责任书,增强施工人员保护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1)工程措施

场地填筑之前对占地剥离表土,剥离的表土集中堆置在主体工程区绿化区空地内,后期用于绿化覆土。

2)植物措施

园林式绿化施工完毕后,后期需实施相应的抚育管理措施。

3)临时工程

施工期间,排导施工期间的站区的汇水,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沙池。站区剥离的表土为防止风蚀,考虑在堆土表面采用土工布苫盖。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文明施工方案。

②分段进行施工,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夜间不施工。

③开挖过程中,洒水使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

④加强路面维护及施工运输车辆的运输管理,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

⑤配备洒水车,对各施工场地经常洒水,一般每天可洒水4~5次。

⑥清除进出施工现场道路上的泥土、弃料以及车辆、轮胎上的泥土,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⑦对于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应该加盖篷布或密闭,严格控制物料的洒落。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车辆清洗和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②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设计及规范规定。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表土不乱堆乱倒,做到文明施工,避免将泥渣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中。

③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

④确保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连续、通畅,发现堵塞或损坏,应当立即疏通或修复。

⑤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⑥施工场地材料堆场四周设置挡墙,防止散料被雨水冲刷流失到河中。

⑦施工场地散落的物料要及时清扫,物料堆放要采取防雨水冲刷和淋溶措施,以免被冲入河道,污染水体。

⑧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

4、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从源强上控制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②优化施工布局,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时间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避免噪声局部声级过高;

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合理的分段施工计划;

④合理安排施工场地的布置,对产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尽可能地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的一侧。

⑤优化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路径,尽量避免在敏感目标附近逗留,途经敏感目标附近时禁止鸣笛。

5、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①要求对临时表土堆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和防挡等措施。

②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送至当地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规范处置。

③生活垃圾以及废包装物等收集后当地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④旱厕定期委托周围农户定期清掏。

⑤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二、营运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对储能电站内及四周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②强化对站内工作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

2、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要求,变电站围墙外延伸3米所形成的区域为安全防护距离,项目升压站应严格按照《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要求进行保护。

(2)变电站内电气设备应采取集中布置方式,在设计中应按有关规程采取系列的控制过电压、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如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之间的电气安全距离,选用具有低辐射、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选用带屏蔽层的电缆、屏蔽层接地等。

(3)合理选用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以减少高电位梯度点引起的放电;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

(4)对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密封机箱的孔、口、门缝的连接处;控制箱、断路器端子箱、设备的放油阀门及分接开关尽量布置在较低场强区,以便于运行和检修人员接近。

(5)在危险区域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

3、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①主变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声主变,运行期间加强各项电气设备的运行管理,减少因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

②做好变压器基础减震降噪措施;

③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设备运行良好。

4、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系统,雨水排至附近雨水沟。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处理后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防治措施分区防渗措施:

根据项目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区防控,采取不同的防渗措施。根据场区各单元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及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的防渗要求,对场区进行防渗分区。

6、大气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储能电站综合楼食堂油烟废气经家庭式抽油烟机抽至屋顶排放,项目处于农村区域,环境容量较大,且周围环境较空旷,油烟废气经空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7、固体废弃物影响防治措施

储能电站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垃圾集中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化粪池产生的污泥清掏后用于绿化施肥。储能系统产生的磷酸铁锂电池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充电次数达到后交由厂家统一更换回收处理。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更换后经危废暂存间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关处理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理。

8、风险防范措施

①升压站区域内事故油池有效容积按单台最大主变100%油量设计,有效降低升压站事故油外泄的风险,并做好防渗措施,事故油池建设完毕需对底部和内壁整体刷防腐漆。

②要求运维人员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进行定期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无积水确保事故油池处于应急状态。

③主变压器事故或检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变压器油经事故集油池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同时该单位要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按照规定制作标志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