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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大姚县老尖山风电场扩建项目拟审查公示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4-0718002
  • 2024-07-04 10:57:38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楚雄州大姚县老尖山风电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77、0878-6160885(楚雄州政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楚雄市北浦路118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传真:0878-3017979   邮编:675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楚雄州大姚县老尖山风电场扩建项目

楚雄州大姚县龙街 镇塔底村附近的山脊地带

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楚雄州大姚县老尖山风电场扩建项目装机容量为75MW,项目布设14台风机,其中10台单机容量5.0MW机型,叶轮直径200m,轮毂高度120m的风电机组和4台单机容量6.25MW机型(7#-10#风机单机容量为6.25MW),叶轮直径200m,轮毂高度122m的风电机组。采用风力发电机与箱式变电站组合的“一机一变”的单元接线方式,5.0MW风机采用容量为5500kVA的箱变、6.25MW风机采用容量为7000kVA的箱变,共需安装箱式变压器14台。在场址中部新建1座110kV升压站,主变规模为1×75MVA,汇集本期扩建所有风电机组电能经主变升压后,以1回110kV线路接入220kV保顶山汇集站,送出线路工程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单独立项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0.15hm2,其中永久占地5.78hm2,临时占地24.37hm2。项目场内集电线路采用直埋+架空的方式,集电线路总长度为18.4km,其中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约9.9km(单回路路径长度为6.3km,双回路路径长度为3.6km,塔基40基),直埋电缆线路长8.5km。

一、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1)生态影响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和破坏的途径为主体工程占用和分割土地,改变土地利用性质,使沿线植被覆盖率降低;新建道路破坏土壤结构和肥力;工程活动扰动了自然的生态平衡,对沿线植被的生存将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声环境影响

预测表明,所有声源同时作用时,在不考虑噪声衰减和地面吸收情况下,昼间施工将对150m范围内的居民点产生影响,夜间施工将对周边400m范围内的居民点产生影响。由场内公路两侧噪声分布情况可知,在道路两侧200m处,交通噪声预测值为52.62B(A),未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1类区夜间标准值45dB(A),风电场物资运输汽车一般以15~20km/h低速行驶,高峰期车流量低于预测流量30辆/h,因此,实际运输道路两侧噪声达标范围比预测更小。

(3)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体造成影响。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施工生活垃圾设置有临时垃圾堆放点,拟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集中收集后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项目设置旱厕和化粪池,化粪池进行一般防渗处理,粪污由周边农民定时进行清运用作绿化肥料,施工结束后将旱厕拆除,将化粪池填埋。

2.运行期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临时占地面积较大,施工结束后通过生态修复,在一定程度上对野生动物的生境有恢复作用。施工道路占地中临时占地所占比例较高,4.5m以外道路路基、边坡可以进行乔灌草搭配恢复,由于车流量很小,植被恢复后可能重新成为小型兽类、鸟类、两栖动物、爬行类的生境;弃渣场堆渣后覆土、施工生产生活区受施工扰动较小,均具有较好的植被恢复条件,重点培育半湿润常绿阔叶林,能够重新成为野生动物的栖息地。

(2)声环境影响

风机周围地面附近的噪声值随与风机距离的增加而衰减,距离风机150m外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1类区昼间标准,距离风机350m外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1类区夜间标准。

(3)地表水影响分析

风电场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仅有升压站办公生活污水产生。本工程运营期生产管理定员为8人,根据《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 53/T168-2019),生活用水量为0.64m3/d,产污系数按0.8计,则产生生活污水约0.51m3/d,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检修废油、变压器油、废旧铅蓄电池、生活垃圾。

二、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及环境管理制度,明确环保责任,及奖罚标准。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工程施工方案和环境保护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工程及环境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声环境保护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对施工运输车辆行驶时间、行驶路线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3)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在场内修建3座临时沉淀池(容积均为10m3)和3套临时简易雨水收集设施,施工废水经收集后进入沉淀池处理,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不外排。工现场生活污水分散且量小,在施工期现场设置3座防渗临时旱厕、防渗化粪池(6m3),收集施工人员的粪便污水,定期请当地农民清运作农家肥。施工结束后,旱厕和化粪池全部拆除填埋,恢复植被或复耕。

(4)固体废弃物保护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收集后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

2.     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对植被恢复区域进行长期管理维护,直至植被恢复至接近原始状态。对于项目影响范围内的高山栲大树、毛杨梅和有观赏价值的云南松,运行期仍需进行挂牌保护。按期进行项目区鸟类观测,如发现风机运行对鸟类生存和迁徙产生了较大影响,应当立即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委托相关领域专家开展进一步的观测和调查,研究采取有效的减缓措施。

(2)声环境保护措施

设置400m的噪声防护距离,风机建设前向主管部门备案,要求风机机位400m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并告知龙街镇及相关村委会。

(3)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拟设置1个隔油池(容积0.5m3),1个化粪池(容积2m3),1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为2m3/d),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再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晴天全部回用于升压站绿化,雨天暂存在污水处理设施旁设置的10m3回用水池,待晴天回用于升压站绿化。

(4)固体废弃物保护措施

拟在升压站办公生活区设置垃圾桶4个进行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收集后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在升压站内设置1间危废贮存间,面积约10m2,设置一个主变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30m3,设置风机集油池共14个,每个容积约3m3,事故油池及集油池容积均满足发生事故后事故油的全部储存,均做重点防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