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元谋乌东德移民安置点光伏电站拟审查公示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4-0702015
  • 2024-06-25 13:01:11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元谋乌东德移民安置点光伏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77、0878-6160885(楚雄州政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楚雄市北浦路118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传真:0878-3017979   邮编:675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元谋乌东德移民安置点光伏电站

元谋县物茂乡

元谋县晶科电力有限公司

昆明飞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所在地区区域日照较充足,光伏场区范围Solargis年太阳辐射量为6227.9MJ/m2。本项目首年发电量为28854.67万kWh,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568.17h,25年总发电量为684479.22万kWh,25年年平均发电量为27379.17万kWh,25年平均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487.98h。

2)项目主要工程参数

本项目交流侧规划总容量为150MW,直流侧规划装机容量为184.00242MWp,组件采用565Wp单晶硅TOPCON双玻双面光伏组件,按1回220kV送出工程就近接入到500kV光辉变电站的220kV侧,外线直线距离约8km(外送线路单独立项,不纳入本项目建设内容)。

主变容量及数量:新建220kv升压站内配置1台165MVA主变压器。直流侧容量为184.00242MWp。

3)项目建设内容

场区分为光伏阵列区、升压站区、集电线路区、道路工程区。

1.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1.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1)进一步优化施工布局,合理规划使用永久占地范围内的土地,减小施工临时占地范围。对于被占用的土地,按相关规定办理合法手续。

2)施工时严格按划定的用地范围作业,禁止超范围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光伏场区除桩基等永久用地区域外,严禁硬化地面,施工时控制作业面,减小对非永久占地之外区域的地表扰动。施工车辆和各种设备应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破坏道路和碾压道路范围外的植被。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将生态环境保护列入施工责任书,坚决杜绝盗伐、偷猎等非法活动;施工人不应随意进入施工作业区之外的区域活动,减少扰动影响。加强施工用火管理,严防森林火灾。

4)后期施工时若发现有保护植物,需上报当地林业局,根据林业局意见采取避让、就地保护或移栽措施,保证其成活。

5)工程建设开挖时,应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表土单独剥离并集中保存于临时表土堆场,待施工完毕后用于场地绿化及临时用地覆土,以恢复土壤理化性质。

1.1.2 动物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尽量避开动物的繁殖季节施工,特别是两栖爬行类和雉类的繁殖期,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施工对区域动物的影响。

2)通过标识标牌等措施进行宣传,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严禁捕杀和食用野生动物。

3)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应上报移交林业部门,不得擅自处理;施工中遇到的鸟窝应转移到非施工区的其他树上;对在施工中遇到的幼鸟和鸟卵(蛋)应移交林业局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

1.1.3 水土保持措施

对各施工作业区域提出水土保持措施如下:

(1)光伏阵列区

光伏阵列区为了减小扰动面积,仅对支架基础、箱变基础、电缆分接箱基础开挖扰动,施工完毕后,基础占地被硬化。主体设计光伏板阵外围采用钢丝网围栏进行围挡,对造林区进行植被恢复措施。建设时主要考虑采取局部表土剥离及临时堆土的临时覆盖措施。

(2)升压站区

升压站区主体已对该区设计了排水措施、景观绿化等措施,但未对施工期临时防护工程提出要求。本阶段主要新增施工过程中表土剥离收集、临时排水、沉砂措施,以及临时表土堆场的挡护及苫盖等临时防护措施。

(3)集电线路区

集电线路为直埋电缆沟部分,扰动地表较为强烈,主要考虑施工期临时覆盖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对该区扰动地表采取条播灌草的方式恢复植被。架空电缆部分水土流失主要产生于铁塔塔基建设,方案新增塔基基础施工场地内临时表土堆场的挡护及苫盖措施以及塔基下方的植被恢复措施。

(4)道路工程区

主体工程设计沿道路内侧布设混凝土排水沟、浆砌石排水沟,方案新增施工前对占用林地进行表土剥离,表土集中堆放于已形成的路基的开阔处,在排水沟末端布设沉沙池,并对道路形成的边坡进行植被恢复;新增升压站进站道路两侧种植行道树,对道路边坡实施植被恢复措施。

(5)施工生产生活区

施工生产生活区地形较平缓,水土保持方案主要考虑施工前的表土剥离收集及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需补充临时排水系统及拦挡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施工场地不再使用的施工设施、临时房屋建筑后,进行土地整治后进行灌草植被恢复。

(6)未利用土地区

本区项目建设及运行阶段均不扰动,运行期间加强区域巡查、管理即可。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减缓工程施工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措施可行。

1.1.4对土林州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措施

(1)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及施工过程中,应进行宣传培训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禁止施工人员随意进入土林州级自然保护区,破坏土林州级自然保护区植被,禁止捕猎野生动物,人为破坏洞穴、巢穴、捡拾鸟蛋等行为;避免对土林州级自然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产生影响。

(2)光伏子方阵、集电线路、升压站、进场道路、表土堆场均布置在项目用地范围内,施工时严格按划定的用地范围作业,禁止超范围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在靠近元谋土林州级自然保护区一侧设置标识牌,确保各类施工设施不占用元谋土林州级自然保护区。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元谋土林州级自然保护区及保护对象无影响。

1.2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2.1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施工现场内的水泥、黄沙等粉状材料袋装密封,散状建筑材堆放时采取覆盖遮挡措施;

2)在施工营地设置专人监管建筑垃圾的收集和及时清运处置,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3)装运建筑材料的车辆应进行覆盖遮挡,粉状材料采取密闭式运输,避免沿途抛洒扬尘。保持车辆整洁,防止车辆轮胎夹带泥土。

4)保持施工道路平整及整洁,设立施工道路养护、维修、清扫专职人员,保持道路清洁、运行状态良好。

5)临时表土堆存过程中应适当压实,进行遮盖,并在干燥大风天气时进行洒水降尘。

6)采用排放达标的机械及运输车辆,做好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运维保养。

7)装修过程中选择无毒或低毒的环保材料,并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可以得到有效管控,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1.2.2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清洗废水就地用于周边场地洒水降尘。

施工人员回农户家中生活污水依托各自租住的农户家中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再由农户清掏做农家肥使用。

2)施工废水

在各施工作业区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收集后经澄清处理,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雨污水

施工前沿各光伏场区顶部设置截洪沟、底部设置截排水沟,沿升压站、储能站四周、施工临时营场地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各沟渠末端设置沉淀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地表径流经临时排水沟引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过程及场地洒水降尘,回用不完的部分再顺流至附近自然沟渠。

1.2.3 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的要求,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

2)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

1.2.4 施工期固废处置措施

1)剥离表土:共剥离表土1.58万m3,表土回覆量为1.58万m3

2)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物分拣出后回收利用或外售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部分如碎砖、渣等在场内平衡,用于道路铺垫,不外排。

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后统一清运至周边村庄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1.3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确保光伏组件严格执行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架设要求,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

2)光伏场地生态治理修复、表土场等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后初期、中期应做好植被抚育工作,保障植被的存活率。

3)拟实施林光互补工程应尽量采取测土配方技术。

1.4运营期污染控制措施

1.4.1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生活污水

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升压站区内绿化浇水。

2)运营期擦洗过程不使用清洁剂,擦洗废水水量较小,自然下降至光伏阵列下方被植物吸收。

1.4.2 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选用低噪箱变和主变压器、合理布置;

2)对箱变和主变采取安装减振垫片的措施;

3)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4)加强巡视主变、逆变器、箱变等设备,对散热风扇等产生噪声设备。进行特殊巡检,发现问题或故障,应及时对散热风扇等零部件进行维护更换,避免因设备老化或故障产生故障噪声。

1.4.3运营期固废处置

1)废弃光伏组件:收集到升压站内一般固废贮存室内暂存,统一由生产厂家回收回用。

2)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不能回收的部分袋装后放入垃圾桶内,定期送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3)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周边农户清掏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

4)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采用油桶收集之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5)废旧电池(磷酸铁锂电池):分区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室内,委托厂家回收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