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中铁九桥工程有限公司云南交通科技
分公司工业探伤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77、0878-6160885(楚雄州政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楚雄市北浦路118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传真:0878-3017979 邮编:675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中铁九桥工程有限公司云南交通科技分公司工业探伤核技术利用项目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土管镇指挥营村中铁九桥钢管厂厂房内 |
中铁九桥工程有限公司云南交通科技分公司 |
云南国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在中铁九桥工程有限公司云南交通科技分公司-中铁九桥钢管厂厂房内新增一台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系统,设备型号为:XYD-320,最大管电压320kV,最大管电流5mA,本项目占地面积200.49m2(尺寸:37.9m(长)×5.29m(宽)×5.5m(高)),本项目探伤机仅在曝光室使用,不涉及野外(室外)探伤。 |
一、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产生噪声、废水、扬尘和建筑垃圾,运行期产生X射线、臭氧等产生。 2、运行期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机器运行产生噪声和少量固体废物等。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辐射安全及防护措施:机房东侧墙体:520mm厚混凝土;机房北侧(两侧墙体):430mm厚混凝土;机房西侧墙体:460mm厚混凝土;机房南侧墙体:410mm厚混凝土;探伤室房顶:600mm厚混凝土;探伤室地面:位于1层,无地下室,不做防护;进出件电动防护铅门、人员铅门均内衬厚15mm铅板。 2、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均依托厂区已建措施处理。 4、废气:项目运营期探伤机工作时臭氧产生量较小,经机房内的排风系统排至室外,自然稀释。 5、其他预防措施 a切实做好辐射安全防范工作,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要求把工作场所分为控制区、监督区,将探伤室划为控制区,控制室、迷道划为监督区,工作期间禁止无关人员靠近。经过预测,项目周围职业人员年有效剂量不超过5mSv,公众年有效剂量不超过0.25mSv。 b、项目拟按照《云南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和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2021年版)》中要求设置了入口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工作状态显示、控制台上紧急停机按钮、声光报警等安全措施。 c、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各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理措施进行工作;对于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响应程序等制度应张贴于工作场所墙面醒目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配备个人剂量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