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日至30日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日至30日我局对7个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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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6750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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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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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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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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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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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泽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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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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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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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大麦地卫生院(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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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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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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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红土坡中心卫生院(重新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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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环辐证[E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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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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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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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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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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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德胜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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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环辐证[0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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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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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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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丽齿医疗服务有限公司东瓜口腔(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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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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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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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金山镇小宠爱诊所(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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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环辐证[E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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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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