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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楚雄州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4-0603003
  • 2024-06-03 15:07:06

2023年,楚雄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大力推进绿美楚雄建设,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新成效。

一、河流(湖库)地表水水质状况

(一)国控、省控断面水质状况

我州共设地表水监测断面41个,其中:国控断面15个,省控断面26个,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采用年均值评价。2023年,水质优良率为95.1%,与上年相比,优良率上升了2.4个百分点,均无劣Ⅴ类断面。

(二)州控断面水质状况

我州共设州控地表水监测断面4个,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2023年4月开始开展监测,采用年均值评价。2023年,州控断面水质优良率为50.0%。

二、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我州共设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6个(其中双柏县施家河水库为应急备用水源地),监测频次为州市级每月一次,县级每季度一次。楚雄市西静河水库、元谋县麻柳水库因除险加固2023年未开展监测,其余24个水源地基本项目水质均符合或优于Ⅲ类水质要求,达标率为100.0%。

三、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我州共设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85个,其中:地表水73个,地下水12个,监测频次为半年一次,牟定县蟠猫乡桃园箐水源地停止供水,2023年未开展监测。开展了监测的84个水源地中,禄丰市妥安乡龙潭河水库、南华县五街镇龙泽希水库和一街乡草甸发水库3个水源地水质类别为Ⅳ类,其余81个水源地地表水基本项目和地下水常规指标均符合或优于Ⅲ类水质要求。

四、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我州共设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13个,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采用年均值进行评价。2023年,13个水源地基本项目均符合或优于Ⅲ类水质要求。

五、重点湖库水域水环境质量状况

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湖库水域水环境质量专项监测的通知》要求,我州对49个湖库型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个省级重要湿地和1个蓄水量1亿立方米以上的大型水库开展水质状况专项监测工作,监测频次为2023年第2、第3季度各开展1次监测。

(一)湖库型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开展监测的49个水源地中:南华县五街镇龙泽希水库和禄丰市和平镇石坝冲水库水质类别为Ⅳ类,禄丰市妥安乡龙潭河水库水质类别为Ⅴ类,其余的46个水源地基本项目水质均符合或优于Ⅲ类水质要求。

(二)省级重要湿地水质状况(按湖库型评价)

双柏黄草坝省级重要湿地因在哀牢山自然保护区内,不通公路,无法到达采样点位,故2023年未开展监测;双柏九天省级重要湿地水质类别为Ⅴ类。

(三)大型水库水质状况

楚雄州蓄水量1亿立方米以上大型水库青山嘴水库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六、降水酸雨状况

(一)楚雄市降水酸雨状况

2023年,楚雄市城区共计监测降水51场次,降水pH值范围为5.93—6.88,未出现酸雨。

(二)禄丰市降水酸雨状况

2023年,禄丰市城区共计监测降水68场次,降水pH值范围为6.36—8.69,未出现酸雨。

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楚雄州共设11个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其中国控监测点位2个(楚雄市经济开发区和楚雄州环境监测站)、省控监测点位9个(武定县监测站、双柏县环保局、南华县思源实验学校、姚安县档案馆、大姚县平安医院、永仁县人事局、元谋县环保局、牟定县环保局、禄丰市环保局)。监测项目均包含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₂)、二氧化氮(NO₂)、一氧化碳(CO)、臭氧(O₃)等常规6项,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能见度,监测频次为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并实时上传和发布数据。2023年,全州十县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率为98.05%。

八、声环境质量状况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是为掌握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主要包括功能区声环境监测、区域声环境监测和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

(一)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全州10县市均开展了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全州共设监测点位71个,其中:楚雄市设监测点位7个,南华县设监测点位7个,姚安县设监测点位4个,大姚县设监测点位7个,永仁县设监测点位6个,元谋县设监测点位12个,牟定县设监测点位7个,武定县设监测点位7个,禄丰市设监测点位7个,双柏县设监测点位7个。监测频次为每季度监测一次,共监测568点次,昼间、夜间各284点次,昼间总点次达标率为99.6%,夜间总点次达标率为98.9%。

(二)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全州10县市均开展了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全州共设监测点位1048个,其中:楚雄市设监测点位101个,大姚县设监测点位104个,武定县设监测点位100个,永仁县设监测点位100个,元谋县设监测点位113个,双柏县设监测点位103个,牟定县设监测点位125个,南华县设监测点位101个,禄丰市设监测点位101个,姚安县设监测点位100个。监测频次:昼间监测每年一次,夜间监测每五年一次,在每个五年规划的第三年监测,本年度开展了夜间、昼间的监测工作。全州城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49.7dB(A),总体水平为一级,评级结果为好,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42.8dB(A),总体水平为二级,评级结果较好。

(三)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全州10县市均开展了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全州共设监测点位211个,其中:楚雄市设监测点位27个,大姚县设监测点位20个,武定县设监测点位20个,永仁县设监测点位20个,元谋县设监测点位22个,双柏县设监测点位22个,牟定县设监测点位22个,南华县设监测点位22个,禄丰市设监测点位21个,姚安县设监测点位15个。监测频次:昼间监测每年一次,夜间监测每五年一次,在每个五年规划的第三年监测,本年度开展了夜间、昼间的监测工作。全州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2.7dB(A),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4.6dB(A),强度等级均为一级,评级结果为好。

九、土壤环境

2023年,全州无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事件,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的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十、辐射环境质量

2023年,楚雄州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其中: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十一、县域生态环境质量

楚雄州2022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再创佳绩。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结果>的函》(云环函〔20243〕563号)文件:武定县获“轻微变好”等次(全省5个),双柏县、大姚县、禄丰县获“轻微变好”等次(全省29个),其他6县市均为“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