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 4 月 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47、0878-6160885(州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传 真:0878-6160885
通讯地址:楚雄州楚雄市永安路696号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D21号环保部门窗口
邮 编:6750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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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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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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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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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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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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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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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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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00吨半导体材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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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城融合区富民庄甸工业组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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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川至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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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硕利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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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年产600吨N型掺杂剂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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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防治措施
1)熔料废气(颗粒物)经单晶炉自带的简谐式除尘器(50套)治理后通过管道汇集至1根25m排气筒DA001排放。
2)石墨清理间粉尘(颗粒物)经1套布袋除尘器治理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DA002排放。
3)酸洗废气经1套二级氢氧化钠洗涤塔治理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DA003排放。
4)有机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塔治理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DA004排放。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生产过程废气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2、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前15min)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最终进入楚雄市富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15min后雨水经雨水沟进入市政雨水管网,最终排入青龙河。
2)生产废水(除浓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外)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楚雄市富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3)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一部分用于切片初洗环节,剩余部分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楚雄市富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4)循环冷却水排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楚雄市富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5)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楚雄市富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废水排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运营期噪声控制措施
为了减少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提出以下噪声控制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
2)厂房门窗、墙体尽量采取更有效的隔声及吸声材料;
3)生产设备室内安装使用;
4)生产设备进行基础减震;
5)在厂界和厂区空旷地加强绿化,降低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6)加强对项目区的设备进行检修。
以上措施是噪声防治中较为有效、常用的,采取以上措施进行噪声防治,可有效降低噪声源强,因此,项目噪声控制措施是可行有效的。
为了减少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提出以下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2)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金刚线、废石墨件、废坩埚、除尘灰、压滤硅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反渗透膜,全部分区暂存在固废库内,其中废金刚线、废石墨件、废石英坩埚、除尘灰委托废旧资源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压滤硅泥外售给工业硅生产企业;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给污泥综合利用公司;废反渗透膜由纯水设备厂家上门更换回收。
3)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胶和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在化学品库内的危废暂存间,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本项目所产生的所有固废都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达到100%,经过有效处理后其对环境影响很小。
5、环境监测
提出了运行期的环境监测及要求。
7、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位于楚雄工业园区,可免予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于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采取网络公示和登报公示两种方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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