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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0-0923002
  • 2020-09-23 16:22:57

监督索引号532300017469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楚雄州环境监测站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环保法》《环境监测工作条例》《环境监测规范》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环境常规监测任务,编制环境监测各类报告、环境质量报告书和环境质量年鉴;(2)开展全州环境质量监测,对环境各要素(空气、水、土壤、声和生态等)进行监测,及时编制环境质量报告,准确、科学系统地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决策服务;(3)开展全州重点(国控、省控、州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对全区污染排放状况实施现场监督、监测和检查,准确地掌握污染源排放状况及变化趋势,及时编制重点污染源报告,为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与措施提供依据;(4)承担全州的减排监测工作,为污染减排提供技术支撑,切实保障污染减排目标顺利实现;(5)承担全州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性监测工作,负责污染事件的调查监测、环境纠纷和生态破坏的技术仲裁,在环境灾害、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开展应急性监测,为应急环境管理提供依据;(6)负责环境管理、环境规划、污染防治的环境监测工作;(7)负责全州环境监测网的业务指导、质量保证、技术培训及业务考核;(8)开展委托监测,提供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工作;(9)开展环境管理、环境规划、环境科研等工作;(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善做善成,不断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

1.抓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品质

我站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把开展学习教育的过程变成凝聚力量的过程、转变作风的过程、落实工作的过程、推动发展的过程、实现提升的过程。并注重把政治思想教育与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统一起来,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抓住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把握好服务大局和建设队伍两大任务,推进全站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推进全州环境监测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创建高效廉洁的监测队伍

我站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强化保障,着力推进制度和廉政文化建设,坚持抓落实、抓巩固、抓深化。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能力素质。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其它党内法律法规。二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党纪教育。把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学习传达党的中央、省、州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打牢学习教育思想基础。三是认真贯彻《楚雄州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从严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日常行为。四是在“两学一做”、“五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学习教育过程中,严格要求每位党员进行集中学习和自学,并向党支部提交2篇心得体会文章。全年共撰写上报信息35条,其中纪检监察信息4条。五是开展廉政文化活动。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教育、示范、熏陶、导向和警示作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3.狠抓制度建设不放松,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

我站始终把制度建设放在重要地位,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根据我站工作实际,结合新形势下环境监测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修订完善了《楚雄州环境监测站工作规则》和《楚雄州环境监测站管理制度》,形成更严密更有效的制度体系,做到议事有规则、办事有规矩,使这些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更加切合工作实际,极大地提升了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为切实履行好监测工作职责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我站以党支部为引领,带动全站干部职工参与,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进行主题教育。一是抓好学习教育,组织党员以个人自学为主,原原本本通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查找党员意识、担当作为、服务群众、遵守纪律、作用发挥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一条一条找出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二是创新方式方法,在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已有的党员教育管理载体平台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群体党员的实际,采取生动鲜活、喜闻乐见的方式,用好案例教育、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等,增强主题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三是突出问题导向,既着力解决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思想根子问题,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三)勇挑重担,认真严谨做好监测工作

1. 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及空气质量信息发布

2019年,我州辖区内的2个国控、9个省控、1个州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正常,监测仪器设备每天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并实时上传数据。2019年,共获取环境空气质量日均值监测数据26000余个。

2. 酸雨监测

2019年,楚雄市城区开展了“州环境监测站”和“楚雄市环境监测站”的酸雨全指标监测,监测频次为“逢雨必测”,1到11月份楚雄市城区共计监测降水40次,获取监测数据880余个,其中:2019年8月出现酸雨3次,2019年10月出现酸雨1次,2019年1月至11月的酸雨频率为10%。

3. 降尘、硫酸盐化速率监测

2019年1到11月份,我站开展了降尘及硫酸盐化速率监测工作,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分别获取监测数据11个。

4. 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监测

按照国家和省厅的通知要求,我州于2019年5月初完成了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监测点位的选址报送工作,并于6月17日开始每周采样一次。

5.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

(1)国控断面监测和采测分离数据质询工作

我州境内现有国控监测断面7个,其中包括考核断面6个,科研趋势断面1个。国考断面由生态环境部统一采用采测分离的模式开展监测,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2019年共完成采测分离监测工单128个,分析样品2324个,共获取监测数据4300余个(含毛板桥水库监测数据300余个)。

(2)省控断面(点位)监测

我州境内现有18个省控监测断面(点位)监测工作由属地站负责承担,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2019年获取监测数据5100余个(姚安县蜻蛉河王家桥监测断面6月断流未测)。

(3)长江及重要支流水环境质量专项监测

按《长江及重要支流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方案(试行)》工作要求,从9月份开始我州开展了13个长江及重要支流地表水监测断面的月度监测工作,获取监测数据1200余个。

6. 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及选址论证情况

截至目前,我州完成了辖区内2个国控断面(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禄丰县星宿江水文站)和1个省控断面(南华县龙川江小天城)的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现已投入运行,其余11个省控监测断面和5个非省控监测断面已完成选址论证工作。

7.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我州2019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6个,其中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3个,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3个监测频次为州市级每月一次,县级每季度一次。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型总氮除外)和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获取水源地监测数据7800余个。2019年6月份,完成3个州市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全分析(109项)工作,共获取监测数据320余个。

8.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1)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基础点监测分析工作

按监测方案要求,全省256个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基础点位采集的土壤样品中的阳离子交换量和有机质含量(各收到310个样品)两项理化指标的监测分析工作由我站承担。目前,我站已完成阳离子交换量和有机质含量两项理化指标监测分析和数据上报工作,并接受了国家专家组的检查。

(2)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根据州生态环境局的工作部署,已对调查任务承担单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外部质量监督检查不少于8次,同时开展了全州217个调查地块的现场信息采集监督检查和州级外部质量审核工作,为下一步精确开展初步采样调查、科学合理的建立污染地块优先管控名录和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提供技术保障。

9. 声环境质量监测

2019年,全州开展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共获取小时值监测数据380余个。开展城市区域及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共获取监测数据1200余个。

10. 污染源监测

(1)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

我州列入名录的重点排污单位有53家, 2019年1到10月份开展了监督性监测的企业有31家,处于停产状态的企业有11家,不具备监测条件的企业有2家,未开展监测的企业9家。

(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

2019年,我站完成了双柏县华兴人造板厂、武定县新立钛业有限公司、云南云冶中信塑木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云南安友农场股份有限公司(屠宰厂)、武定县华翔经贸有限公司球团矿厂、武定县武星钛业有限公司、云南兴棱矿业有限公司、武定深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武定永丰钛业有限公司、楚雄东方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楚雄现代食品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双柏县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南华县污水处理厂13家企业的自行监测监督检查和检查结果报告编制工作。

11. 生态监测及其他专项监测

(1)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

按监测方案要求,我州纳入国家县域生态考核的3个国考县(大姚县、永仁县、双柏县)需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土壤环境质量的采样和监测工作由我站负责,其余项目由属地站承担,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为半年一次,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为5年1次)。目前,3个县均完成了二季度、三季度和四季度的农村环境空气、地表水、饮用水和上、下半年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工作和数据上报工作。我站完成了土壤的采样、制样和监测工作。

(2)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按《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2019年云南省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方案〉的通知》(云环通〔2019〕124号),我州共有12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除牟定县的中锋水库三季度未开展监测外均已开展了三季度和四季度的监测工作,获得监测数据670余个,完成东河水库的农灌水水质监测工作,获取监测数据30余个。

(四)力学笃行,驻牢环境监测壁垒

1. 开展质量管理培训

2019年,州生态环境局在楚雄举办了楚雄州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工作培训班,我站专家级业务骨干根据省州2019年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对全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相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培训。同时,按省州“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州生态环境局工作要求,我站成立了2个工作组对10县(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了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专项指导,对县市监测站业务进行指导。

2. 积极组织监测人员培训

2019年以来,我站组织30人次分别到北京、昆明、成都、上海等地参加环境监测技术业务培训,内容涉及实验室监测分析数据质量控制管理系统操作、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技术要点的解读和评比、内审员、体系文件换版修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技术培训、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控培训、云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技术培训、云南省环境监测数据综合管理、离子色谱监测技术、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县域生态考核州级审核、安捷伦ICPMS环境分析方法的现场实操培训、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2019年第一期全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等。全年共参加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的国家能力验证共4次,参加了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的能力验证1次。

(五)用心用情,全力开展挂包帮扶工作

为认真做好“挂包帮”“转走访”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切实发挥好干部挂包贫困户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纽带作用,确保入户走访调查工作“保质保量”。2019年以来,针对我站帮扶武定县插甸乡康照村委会时间紧、任务重、调查户数多、路线长等客观实际情况,站领导9次组织召开站务会研究帮扶工作,按照县乡《贫困户信息采集表》、《入户调查登记表》以及“贫困户三卡”的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275人次深入康照村,整理贫困户档案,梳理重点,连续开展入户走访工作。通过山间地头走访、白天、夜晚走访等多种形式,逐户调查家庭基本情况、家庭经济情况、致贫原因、生产生活条件等情况,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对因灾、因病、因学返贫及漏登贫困户给予关怀帮助,确保干部结对帮扶不流于形式,真正做到动真情,扶真贫。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监测任务日益繁重,人员编制严重不足

近年来随着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大众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各种指令性监测任务也越来越繁重,按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对西部地区地市级环境监测站建设要求,我站至少要达到70名的编制,而我站现有人员编制仅有31人,实有在编职工27人,部分监测人员被常年抽调在外,长期“在编不在岗”,导致监测工作难以开展,监测质量无法保证。

(二)办公及实验用房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目前我站实验室及办公用房面积仅1220.64平方米(实验室面积约1086.57平方米,业务办公用房134.07平方米),远远低于国家要求西部地区二级环境监测站实验室面积不低于2500平方米及人均不低于15平方办公面积的建设要求,我站业务用房自1988年就使用至今,破旧老化,房屋空间结构存在设计不合理、面积狭小等问题,建筑功能难以满足实验室监测分析的要求。

(三)仪器设备缺乏、落后

一是现有部分监测仪器落后,性能不能满足监测要求,特别是固定污染源监测设备的配置尤为落后,现有监测设备已无法按照新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监测,无法保证监测数据“真、准、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收入合计802.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1.9万元,占总收入的97.43%;其他收入20.65万元,占总收入的2.57%。与上年对比2018年收入816.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9.01万元,占总收入的96.6%;其他收入27.7万元,占总收入的3.4%。主要原因分析:总收入减少14.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11万元,是由于2019年我站退休一人,职工工资及各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减少,其他收入减少7.05万元是由于上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拨入的采测分离经费及委托我站监测的土壤例行监测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支出合计81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45万元,占总支出的57.32%;项目支出346.63万元,占总支出的42.68。2018年支出834.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5.1万元,占总支出的59.3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93.91万元,占总支出的35.24%,其他支出45.05万元,占总支出的5.4%。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我站2019年退休一人,职工工资及各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减少项目支出增加,主要由于监测工作任务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5.45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5.1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主要是我站2019年退休一人,职工工资及各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1.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为30.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离退费用5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6.63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293.91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监测工作任务量增加,我站项目支出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 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及空气质量信息发布

2019年,我州辖区内的2个国控、9个省控、1个州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正常,监测仪器设备每天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并实时上传数据。2019年,共获取环境空气质量日均值监测数据26000余个。

2. 酸雨监测

2019年,楚雄市城区开展了“州环境监测站”和“楚雄市环境监测站”的酸雨全指标监测,监测频次为“逢雨必测”,1到11月份楚雄市城区共计监测降水40次,获取监测数据880余个,其中:2019年8月出现酸雨3次,2019年10月出现酸雨1次,2019年1月至11月的酸雨频率为10%。

3. 降尘、硫酸盐化速率监测

2019年1到11月份,我站开展了降尘及硫酸盐化速率监测工作,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分别获取监测数据11个。

4. 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监测

按照国家和省厅的通知要求,我州于2019年5月初完成了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监测点位的选址报送工作,并于6月17日开始每周采样一次。

5.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

(1)国控断面监测和采测分离数据质询工作

我州境内现有国控监测断面7个,其中包括考核断面6个,科研趋势断面1个。国考断面由生态环境部统一采用采测分离的模式开展监测,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2019年共完成采测分离监测工单128个,分析样品2324个,共获取监测数据4300余个(含毛板桥水库监测数据300余个)。

(2)省控断面(点位)监测

我州境内现有18个省控监测断面(点位)监测工作由属地站负责承担,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2019年获取监测数据5100余个(姚安县蜻蛉河王家桥监测断面6月断流未测)。

(3)长江及重要支流水环境质量专项监测

按《长江及重要支流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方案(试行)》工作要求,从9月份开始我州开展了13个长江及重要支流地表水监测断面的月度监测工作,获取监测数据1200余个。

6. 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及选址论证情况

截至目前,我州完成了辖区内2个国控断面(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禄丰县星宿江水文站)和1个省控断面(南华县龙川江小天城)的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现已投入运行,其余11个省控监测断面和5个非省控监测断面已完成选址论证工作。

7.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我州2019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6个,其中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3个,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3个监测频次为州市级每月一次,县级每季度一次。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型总氮除外)和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获取水源地监测数据7800余个。2019年6月份,完成3个州市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全分析(109项)工作,共获取监测数据320余个。

8.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1)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基础点监测分析工作

按监测方案要求,全省256个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基础点位采集的土壤样品中的阳离子交换量和有机质含量(各收到310个样品)两项理化指标的监测分析工作由我站承担。目前,我站已完成阳离子交换量和有机质含量两项理化指标监测分析和数据上报工作,并接受了国家专家组的检查。

(2)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根据州生态环境局的工作部署,已对调查任务承担单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外部质量监督检查不少于8次,同时开展了全州217个调查地块的现场信息采集监督检查和州级外部质量审核工作,为下一步精确开展初步采样调查、科学合理的建立污染地块优先管控名录和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提供技术保障。

9. 声环境质量监测

2019年,全州开展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共获取小时值监测数据380余个。开展城市区域及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共获取监测数据1200余个。

10. 污染源监测

(1)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

我州列入名录的重点排污单位有53家, 2019年1到10月份开展了监督性监测的企业有31家,处于停产状态的企业有11家,不具备监测条件的企业有2家,未开展监测的企业9家。

(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

2019年,我站完成了双柏县华兴人造板厂、武定县新立钛业有限公司、云南云冶中信塑木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云南安友农场股份有限公司(屠宰厂)、武定县华翔经贸有限公司球团矿厂、武定县武星钛业有限公司、云南兴棱矿业有限公司、武定深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武定永丰钛业有限公司、楚雄东方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楚雄现代食品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双柏县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南华县污水处理厂13家企业的自行监测监督检查和检查结果报告编制工作。

11. 生态监测及其他专项监测

(1)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

按监测方案要求,我州纳入国家县域生态考核的3个国考县(大姚县、永仁县、双柏县)需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土壤环境质量的采样和监测工作由我站负责,其余项目由属地站承担,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为半年一次,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为5年1次)。目前,3个县均完成了二季度、三季度和四季度的农村环境空气、地表水、饮用水和上、下半年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工作和数据上报工作。我站完成了土壤的采样、制样和监测工作。

(2)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按《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2019年云南省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方案〉的通知》(云环通〔2019〕124号),我州共有12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除牟定县的中锋水库三季度未开展监测外均已开展了三季度和四季度的监测工作,获得监测数据670余个,完成东河水库的农灌水水质监测工作,获取监测数据30余个。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8%。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9.01万元与上年对比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我站2019年退休一人,职工工资及各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5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91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1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21.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7%。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02.5万元,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518.92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5.71万元,职工购房补贴7.92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7万元,支出决算为10.03万元,完成预算的60.0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18万元,完成预算的54.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预算的5.0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站积极响应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的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36万元,下降3.4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69万元,增长8.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5万元,下降55.2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原因是我站监测用车已远远超过使用年限,加之2019年监测工作任务增加使用车辆次数增加,车辆维修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厉行节约政策,严控公务接待费用的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8万元,占91.53%;公务接待费支出0.85万元,占8.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1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环境质量监测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环境质量监测业务交流和开展合作监测业务期间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资产总额1148.84元,其中,流动资产17.55元,固定资产1120.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4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16.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26.84万元,固定资产减少899.9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7.6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9年度年末资产总额 11,660,168.86元,其中流动资产286,772.58元(库存现金0元,银行存款286,772.58元),占资产总额的2.46%;固定资产11,373,396.28元,占资产总额的97.50%;无形资产4800.00元,资产总额的0.04%。2019年年末资产总额 11,660,168.86元,相比2018年资产总额12,222,017.15(已扣除补贴折旧)减少561848.29元,变动情况如下:流动资产减少157147.29,主要原因是退还设备供应商到期质保金导致银行存款减少,购买新增固定资产1720780.00元,报废减少固定资产176600.00,2019年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计提及补提折旧额10372175.17元。

2.2019年度年末负债总额 135,296.95,其中:其他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316.95元,为2019年12月工资应交所得税,将在2020年1月向税务局申报缴纳。应付职工薪酬借方余额864.00元,为个人应缴部分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借方余额576元,应付职工薪酬——职业年金借方288.00元,为2019年个人应缴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多扣部分,将在2020年充抵缴纳两个科目应缴款。应付账款51800.00元(应付供货商设备质保金51800.00元)。长期应付款84044.00元(应付云南科仪化玻有限公司设备质保金15240.00元,应付广东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设备质保金39960.00元,应付云南绿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设备质保金28844.00元)。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医保缴费及其银行账户更换手续费2854.56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1746901111

 

 

 

 

附件:楚雄州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决算公开表